追債的方式有哪些,追討欠款起訴時要注意什么?

導讀:
同時,法律還規定: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故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操作得當就可以以最短的時間收到追討債務的最佳效果。對于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同時,為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那么追債的方式有哪些,追討欠款起訴時要注意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時,法律還規定: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故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操作得當就可以以最短的時間收到追討債務的最佳效果。對于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同時,為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關于追債的方式有哪些,追討欠款起訴時要注意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債不還可以說是一個很突出的問題,其中有些人是確實不具備還債的能力,但有部分卻是惡意不還債,自然在不同的情況下,實際的處理方向也不一樣。很多人在追討欠款的時候會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
解決欠款糾紛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訴訟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點提示一下對訴訟的正確認識:對債權人來說,如果協商調解無法索要欠款,就會想到起訴,但對于此類糾紛,不要單純的認為,訴訟就必須要走繁瑣的立案、開庭、判決等程序。
其實,還有一種簡單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只要符合: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權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同時,法律還規定: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故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操作得當就可以以最短的時間收到追討債務的最佳效果。
追討欠款起訴時要注意什么
1、注意證據的收集
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不能,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人在起訴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說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如協議,合同,送貨單,提貨單,電話錄音等等。對于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另外,須注意對于收集的證據要及時,一般是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則,可能對方已超過舉證期限而不予質證。
同時,為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訴訟時效不應忽視
對于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而未主張權利的,建議債權人不要盲目起訴,應當尋找專業人士采取補救措施,如與債務人重新達成還債協議等等。
追討欠債的時候,雖然說訴訟不是唯一的方式,但相比之下,卻也是一種比較有效的途徑。如果需要通過這種方式追債,自然要先了解清楚法律中的規定。知道追討欠債起訴的時候要注意哪些方面,這樣最終法院作出的判決結果,才能是對債權人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