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賠處理的程序有哪些?

導讀:
工程索賠處理的程序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發生一些不盡人意的意外事故,特別是在工程施工中,意外事故的發生總是防不勝防。為了保障工人的利益,我國的法律進行了索賠的相關規定。北京德恒(成都)律師事務所唐應欣律師解析。
一、工程索賠處理的程序有哪些
1、索賠事件發生后二十八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的二十八天內,向工程師提出補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二十八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二十八天內未給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二十八天內,向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唐應欣律師補充:
二、索賠的起因
(1)風險分擔不均。這是工程承包業受“買方市場”現狀制約這一客觀事實所決定的。在這種情況下,中標的承包商只有通過施工索賠來適度地減少風險,彌補各種風險引起的損失。這就是工程索賠中承包商的索賠案數遠遠超過業主反索賠案數的原因。
(2)施工條件變化。土建工程施工與地質條件密切相關,如地下水、斷層、溶洞、地下文物遺址等。這些施工條件的變化即使是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事前預料。因此施工條件的異常變化必然會引起施工索賠。
(3)工程變更。承包商施工時完成的工程量超過或少于工程量表中所列工程量的一定幅度(百分之十五)以上時,或者在施工過程中,工程師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換建筑材料、暫?;蚣铀偈┕さ茸兏厝灰鹦碌氖┕べM用,或需要延長工期。所有這些情況,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自己不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工期拖延。施工過程中,由于受天氣、地質等因素影響,經常出現工期拖延。如果工期拖延的責任在業主方面,承包商就實際支出的計劃外施工費提出索賠;如果責任在承包商方面,則應自費采取趕工措施,搶回延誤的工期,否則應承擔誤期損害賠償費。
(5)業主違約。指業主未按規定為承包商施工提供條件,未按規定時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師未按規定時間提供施工圖紙、指令或批復,或者由于業主堅持指定的分包商等。
三、建設工程施工索賠證據
(1)招標文件。它是工程項目合同文件的基礎,包括通用條件、專用條件、施工技術規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圍說明、現場水文地質資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礎資料。它們不僅是承包商投標報價的依據,也是索賠時計算附加成本的依據。
(2)投標報價文件。在投標報價文件中,承包商對各主要工種的施工單價進行了分析計算,對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進度進行了分析,對施工所需的設備和材料列出了數量和價值,對施工過程中各階段所需的資金數額提出了要求等等。所有這些文件,在中標及簽訂施工協議書以后,都成為正式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也成為施工索賠的基本依據。
(3)施工協議書及其附屬文件。在簽訂施工協議書以前合同雙方對于中標價格、施工計劃合同條件等問題的討論紀要文件中,如果對招標文件中的某個合同條款作了修改或解釋,則這個紀要就是將來索賠計價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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