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是什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是什么?

導讀:
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是什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是什么?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發現如果質量有問題的工程是不能使用,在我國對建筑工程質量是非常重要的,在工程竣工后,建設主管部門會開展工程質量驗收,只有通過的工程才能交付給業主使用。那么,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是什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是什么?
網友咨詢: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為哪幾部分,都有什么要求?
陜西至正律師事務所蘭艷律師解答: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劃分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2、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
3、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4、對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及材料,應在進場時或施工中按規定進行見證檢驗;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在驗收前按規定進行抽樣檢驗;
7、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現場檢查,并應共同確認。
【法律依據】
《建筑法》
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蘭艷律師解析:
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
1、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該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分部工程應該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4、建設單位接到工程驗收報告后,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設計,監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5、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15天)將竣工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工程項目質量要求主要表現為工程合同、設計文件、技術規范規定的質理標準。因此,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就是為了保證達到工程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和方法。工程項目質量控制按其實施者的不同,包括三方面:工程建設監理的質量控制,是指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為保證工程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對工程項目的質量控制,其特點是外部的、橫向的控制;政府部門的質量控制,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其特點是外部的、縱向的控制;承包商的質量控制,其特點是內部的、自身的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2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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