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應該如何處理,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風險?

導讀:
工程欠款應該如何處理,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風險?
工程價款是指建筑企業因承包工程項目,按合同規定和工程結算辦法的規定,將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發包單位辦理結算而取得的價款。那么,工程欠款應該如何處理,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風險?
網友咨詢:綠化工程欠款該怎么處理?
浙江利群律師事務所李元煒律師解答:
工程欠款的處理:向業主或債務人送交書面催款函并要求對方簽收,如果簽收有難度,可以委托律師發律師函并辦理公證送達等。
降低工程拖欠風險的辦法:
一、對業主逾期付款及時主張權利或保存證據。
二、充分利用建筑合同有效性問題來確保工程款回收。
三、合理合法順延工期促使工程款支付。
四、工程墊資應當做好約定確保合法化。
五、對有爭議的工程量和定價及時保存證據或提出司法鑒定。
六、要特別注意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問題。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的規定,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
李元煒律師解析:
1、拖欠工程款屬于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發包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的,可以根據建筑工程合同、結算單等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支付拖欠的款項。
2、對于生效的民事判決書,欠款人不能按照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對于民事判決書,國家通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一系列的執行措施,以爭取最大程度的將判決書執行到位,包括要求報告財產情況,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工程欠款過了時效有哪些后果?
1、債務人可以不履行債務;
2、債權人喪失勝訴權。債權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審查認為沒有正當理由而時效已過的話,就不能判他勝訴。在法學上,將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稱為“自然債務”。
3、訴訟時效屆滿后,債務人由于不知道時效規定或者明知道時效規定而自愿履行債務的,不得又以時效已過為由請求返還。
4、訴訟時效期滿的債權可以用來抵銷其他債務。例如,甲欠乙一筆錢,而乙也欠甲一筆錢,甲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而乙的債權未過時效,這時,甲可以用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抵銷欠乙的債務。
5、訴訟時效期間同時適用于主債和從債。甲欠乙的錢,丙為甲的保證人,訴訟時效屆滿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償還,也不能轉而要求丙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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