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導致離婚的,可以起訴第三者嗎

導讀:
即使第三者的行為是導致夫妻離婚的原因之一,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規定,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將第三者納入離婚案件作為被告,受害配偶能否對第三者提起訴訟的可能性在中國法律體系中,離婚訴訟通常僅涉及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調整和分割,在婚姻法律實務中,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導致夫妻關系破裂,進而離婚的案例并不鮮見,可以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嗎不能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但是可以起訴第三者重婚罪、破壞軍婚罪或者侵犯夫妻共同財產,因第三者導致夫妻離婚,可以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在婚姻法律實務中,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導致夫妻關系破裂,進而離婚的案例并不鮮見。許多當事人在面臨這樣的情況時,會考慮是否可以將第三者列為被告,對其提起訴訟以追求法律責任。
一般而言,第三者指的是婚姻關系之外的個人或團體,其行為對夫妻關系的穩定產生了不利影響,如與婚姻中的一方發生不正當關系等。在現行的婚姻法框架下,盡管社會道德普遍譴責第三者的不當行為,但法律并沒有直接規定可以因第三者的介入而對其提起民事侵權訴訟。
受害配偶能否對第三者提起訴訟的可能性
在中國法律體系中,離婚訴訟通常僅涉及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調整和分割。即使第三者的行為是導致夫妻離婚的原因之一,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規定,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將第三者納入離婚案件作為被告。此外,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侵權行為需要具備違法性、過失、損害后果和因果關系四大要素。對于情感糾紛而言,要證明第三者的行為構成侵權并不容易,因為感情的變化復雜且主觀性強,難以量化和界定。
婚姻中有小三了怎么起訴糾紛?
婚外情或有小三并不是離婚的直接法定事由,但此類行為可以引發與他人同居、重婚、感情不和分居等,可轉變為離婚的直接事由。在起訴到法院后,如果經過法院的調解,確認男女感情確已破裂,無法修復,則可判決離婚。
離婚時,對無過錯方,往往還可以考慮離婚補償或賠償,根據規定:
1離婚補償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離婚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有其他重大過錯。
原配能不能起訴告小三破壞家庭
1、一般情況下,原配無法直接起訴第三者停止侵權;2、例外情況,如第三者散播不良信息致使原配名譽權受損,原配可以起訴第三者停止侵犯名譽權、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3、原配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起訴配偶賠償離婚損害賠償金;4、第三者與出軌一方長時間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可能構成《刑法》第258條的重婚罪,判處刑事責任;5、出軌一方私自贈與第三者的財產,構成無權處分,原配可以起訴要回。
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可以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嗎
不能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但是可以起訴第三者重婚罪、破壞軍婚罪或者侵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起訴第三者要求其賠償或者追究其破壞一般婚姻家庭的責任,這些情況是不可以的。因第三者導致夫妻離婚,可以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第三者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起訴要求第三者返還財產。
律師補充:
婚姻中屬于過錯的情況?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因此,像平時大家所說的,通奸、嫖娼等等行為,都不算過錯行為,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不會照顧受害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第三者的行為超出了一般的情感介入范疇,涉及到了侵犯婚姻自由、名譽權、隱私權等其他具體權益,受害配偶或許可以基于這些具體的侵權行為向第三者提起訴訟。例如,第三者通過欺詐、威脅等不法手段干預他人婚姻,或者散布謠言、侮辱誹謗導致受害配偶名譽受損,這些情況下,受害方有權依法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責任。
雖然中國法律對于離婚引起的精神損害賠償持謹慎態度,但如果能夠證明第三者的介入給受害配偶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法院可能會酌情判決第三者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盡管在當前的中國法律體系中,直接因第三者介入導致離婚而對其提起訴訟存在一定的困難,但并非完全沒有可能。作為專業的法律人士,我們建議受害配偶在遭遇此類情況時,應積極搜集證據,詳細咨詢專業律師,評估是否有其他具體的侵權行為存在,從而找到可能的法律救濟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