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招標審計

導讀:
工程分包招標審計
工程分包招標審計
工程分包招標是新形勢下提高施工總承包企業經營管理能力,擴大企業市場份額,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保證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總承包企業經濟效益,遏制分包交易中滋生腐敗現象的關鍵環節,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建立切實可行的工程分包招標工作管理制度,并加強工程分包招標環節的內部審計。
工程分包招標范圍的審計。審計人員應獲取企業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總承包合同書、施工組織設計等文件資料,審核企業分包管理制度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審核擬進行工程分包招標的范圍、分包形式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業主合同約定及本企業管理制度的規定,確認是否存在違規分包、違法轉包或規避招標等行為,審查是否存在對本單位具備施工能力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了分包招標。
工程分包招標方式的審計。工程分包招標可以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方式,公開招標應依照規定程序在公開出版物或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招標應向合格分包單位發送投標邀請書。審計人員應獲取企業刊登招標公告的公開出版物,審核招標公告發布的媒介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的規定,招標公告的具體內容是否符合招標范圍及管理制度的規定;獲取邀請投標文書,審核所邀請的分包單位條件、分包單位家數是否符合規定,確定招標方式及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工程分包招標文件的審計。審計人員應獲取招標文件,審核招標程序規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完整性,審核招標文件中對投標人資格、技術標準、交易條件、報價要求、評標標準、主要合同條件等要素是否完備、明確,審核標底的編制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審核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是否做到了“四統一”,即統一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及工程量計算規則,審核招標文件中是否存在對潛在投標人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條款,審核對招標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文書形式及時間是否符合規定,審核對投標文件報送時間的要求是否合理,審核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工程的劃分是否符合規定,工期要求是否符合總包合同的約定。
工程分包投標人資格的審計。審計人員應獲取投標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財務狀況資信證明等資料,審核投標人在資金、技術、人員、裝備等方面是否具備招標文件及總包合同要求的能力或條件,投標人必須具有相應的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或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參加投標。
工程分包開標評標的審計。開標時間和地點應當在招標文件中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進行,審計人員應審核投標文件提交時間是否符合規定,約定的投標保函是否及時足額提交;監督開標程序是否符合企業管理制度以及招標文件的規定,獲取評標人員資料,審核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是否符合制度規定,成員人數及資歷是否符合要求,同時注意審查評標人員是否與投標人存在利害關系,獲取評標標準和方法的文件資料,審核其是否與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相一致,評標委員會是否依據評審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了評審;審核合格中標候選人的推薦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審查開標、評標、定標過程記錄的完整性,確定開標、評標、定標等不相容職務是否分離,分析是否存在舞弊的可能性;監督中標公示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公示結束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向投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審計人員應監督中標通知書的發放。
實施本環節的內部審計后,審計人員應著重對工程分包招標環節的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對不完善的控制環節及風險管理的有效性提出改進和提高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