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評定程序是什么,怎么進行的?

導讀:
建筑工程質量評定程序是什么,怎么進行的?
在我國大部分的工程完工后,都需要針對工程的質量根據國家統一的方法和質量標準體系來進行一個質量等級的評定,來反映工程的質量情況,便于不同工程之間的橫向比較,也能促使施工單位提高技術水平。那么建筑工程質量評定程序是什么,怎么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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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質量評定程序是什么,怎么進行的?
山西晉泉律師事務所王軍平律師解答:
建筑工程質量評定程序如下:
1、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分部工程應該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由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4、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5、建設單位接到工程驗收報告后,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施工、設計、監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6、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竣工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山西晉泉律師事務所王軍平律師解析:
對于發包人擅自使用未經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的,依法不準許質量鑒定申請;已竣工驗收使用的建筑工程存在的一般質量瑕疵,在保修期內按質量工程保修約定執行;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建筑工程,造成的損害非保修所能救濟的,應準許質量鑒定申請查明質量瑕疵。
實務中發包人應注意:避免擅自使用未經竣工驗收的工程。對工程存在的質量問題應及時與承包方進行溝通并留存證據。對于一般的質量瑕疵,應按保修合同約定請求承包人承擔保修義務或保修費用,而非簡單粗暴地申請質量鑒定。因為在工程僅有一般質量瑕疵問題時,法院對質量鑒定申請不予準許,而建筑工程涉案標的較大,隨意提起鑒定并請求賠償損失亦導致己方訴訟費損失。在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應多方搜集證據并申請現場勘驗,確保啟動質量鑒定程序查明質量瑕疵問題。
王軍平律師,黨員律師,認真負責,誠實守信,積極貫徹習主席號召,力爭在服務的每個案子中讓每一個當事人感覺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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