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單位秩序罪構罪標準是什么

導讀: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8)故意將老弱病殘、嬰幼兒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較長時間留置在單位,對單位秩序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情形,【裁量情節和處罰標準】1.&ldquo,擾亂單位秩序治安處罰裁量標準【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3)其他擾亂單位秩序,時間較短或者手段較輕微,未造成嚴重損失,且經勸解能夠及時停止的,(2)確因單位方主要過錯引起,且擾亂單位秩序時間較短,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擾亂單位秩序治安處罰裁量標準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裁量情節和處罰標準】
1.“情節較輕”的違法行為:(1)初次實施、持續時間較短,且未造成嚴重損失的。(2)確因單位方主要過錯引起,且擾亂單位秩序時間較短,未造成嚴重損失的。(3)其他擾亂單位秩序,時間較短或者手段較輕微,未造成嚴重損失,且經勸解能夠及時停止的。(4)其他較輕情形的。
【處罰標準】處警告。
2.“情節一般”的違法行為:
【處罰標準】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3.“情節較重”的違法行為:(1)以暴力、威脅等方法實施的。(2)組織、雇傭他人實施的(聚眾實施的,對首要分子同時依據第二款處罰)。(3)實施兩次以上的。(4)造成財物損失或者哄搶文件材料的。(5)無理辱罵、圍攻或者造成人員受傷的。(6)圍堵、封閉單位的主要出入通道,造成公共交通堵塞在1小時以上,或不足1小時但經執法人員勸阻拒不離開或者造成較嚴重后果的。(7)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的時間達1小時以上,或者不足1小時但經執法人員勸阻拒不離開或者造成較嚴重后果的。(8)故意將老弱病殘、嬰幼兒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較長時間留置在單位,對單位秩序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情形。(9)在單位采取穿孝衣、抬花圈、打橫幅、舉標語、喊口號、拋傳單、講演、靜坐、下跪、揚言自殺、自殘、自焚等具有象征意義的行為以及采取其他方式,制造影響,擾亂單位秩序的。(10)積極參與聚眾擾亂單位秩序的。(11)持械擾亂單位秩序的。(12)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13)其他較重情形的。
【處罰標準】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