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賠償明細表

導讀:
職業病是指在工作中因接觸有毒有害物質、高溫、輻射等外界環境因素,引起的急性或者慢性疾病。根據《勞動合同法》和《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雇主應對職工因工作染上職業病所產生的醫療費、工傷賠償金及傷殘津貼等支付賠償。本文將對職業病賠償明細表進行分析,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關法律知識。
職業病是指在工作中因接觸有毒有害物質、高溫、輻射等外界環境因素,引起的急性或者慢性疾病。根據《勞動合同法》和《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雇主應對職工因工作染上職業病所產生的醫療費、工傷賠償金及傷殘津貼等支付賠償。本文將對職業病賠償明細表進行分析,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關法律知識。
職業病是指在工作中因接觸有毒有害物質、高溫、輻射等外界環境因素,引起的急性或者慢性疾病。根據《勞動合同法》和《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雇主應對職工因工作染上職業病所產生的醫療費、工傷賠償金及傷殘津貼等支付賠償。本文將對職業病賠償明細表進行分析,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關法律知識。
職業病賠償明細表的概念
職業病賠償明細表是指雇主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對因工作染上職業病的職工按照標準程序填寫的一份賠償明細表。賠償明細表上要詳細列明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曾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職業病診斷時間、醫療費、工傷賠償金及傷殘津貼等內容。賠償明細表的填寫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職業病賠償明細表的作用
職業病賠償明細表的作用在于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具體的賠償金額。對于受到職業病侵害的職工來說,這份賠償明細表意味著他們能夠獲得應有的賠償,幫助他們緩解因病所帶來的負擔。同時,對于雇主來說,填寫賠償明細表是法律義務,同時也能夠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
職業病賠償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職業病成功認定后的賠償問題主要有兩個路徑,一是職業病被確診后,應向工傷部門申請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職業病認定,只是認定勞動者的受傷事實是否屬于工傷。要確定具體的工傷保險待遇,另外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工傷職工享受相關待遇的前提。勞動能力鑒定等級不同,可享受的待遇也不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01.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02.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03.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01.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02.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過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01.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02.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另外,職工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最高24個月。
生活自理障礙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其中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因工死亡的,親屬可從工傷保險基金處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01.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02. 2供養親屬撫恤金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職工生前本人工資):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03.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除以上費用以外,還有治療費、醫藥費、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就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之外的項目主張民事賠償,例如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獲得工傷待遇后,能否再獲得民事賠償?
工傷保險基金報銷范圍外的醫療費由誰負擔的問題,涉及工傷保險補償與侵權損害賠償的競合,我國當前法律法規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職業病賠償法律依據
職業病賠償法律依據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其中,《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并承擔職工工傷保險費用。同時,《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在用人單位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比較大的作業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對職業病危害較大的作業場所和崗位,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職業病危害清單公示,并向勞動者及其代表公開職業病防治相關資料。同時,對因工作所患職業病致殘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規定支付工傷賠償金和傷殘津貼,支付必要的治療費用。
職業病賠償明細表對于企業員工的權益保護至關重要。企業經營者應當充分認識到職業病防治的重要性,加強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同時,適當了解職業病賠償明細表的填寫方法和注意事項也是企業經營者和職工所必需的,能夠更好地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