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清查的內容包括哪些?

導讀:
財產清查是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核對,查明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和結算款項的實有數額,確定其賬面結存數額和實際結存數額是否一致,以保證賬實相符的一種會計專門方法,通過財產清查,可查明各項財產物資的實際結存數,并與賬簿記錄相核對,以發現記賬中的錯誤,確定賬實是否相符,財產清查,是通過實地盤點、核對、查詢,確定各項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實際結存數,并與賬存數核對,以保證賬實相符的一種會計核算的專門方法。
財產清查是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核對,查明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和結算款項的實有數額,確定其賬面結存數額和實際結存數額是否一致,以保證賬實相符的一種會計專門方法。
財產清查是內部牽制制度的一個部分,其目的在于定期確定內部牽制制度執行是否有效。在企業日常工作中,在考慮成本、效益的前提下,可選擇范圍大小適宜、時機恰當的財產清查。也就是說,可按照財產清查實施的范圍、時間間隔等把財產清查適當地進行分類。
財產清查,是通過實地盤點、核對、查詢,確定各項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實際結存數,并與賬存數核對,以保證賬實相符的一種會計核算的專門方法。
財產清查的內容
財產清查不僅包括實物的清點,而且也包括各種債權、債務等往來款項的查詢核對。另外,財產清查范圍不僅包括存放于本企業的各項財產物資,也包括屬于但未存放于本企業的財產物資(也可以包括存放但不屬于本企業的財產物資)。財產清查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如下:
①貨幣資金的清查,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清查;
②存貨的清查,包括各種材料、在產品、半成品、庫存商品等的清查;
③固定資產的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器具、運輸工具等的清查;
④在建工程的清查,包括自營工程和出包工程的清查;
⑤對金融資產投資的清查,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等的清查;
⑥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清查;
⑦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的清查。
財產清查的作用
1.財產清查是檢查會計信息系統運行正常與否的有效保證
會計以憑證形式輸入資金運動發出的初始信息,經過確認、分類、記錄、整理和匯總,最后以財務報表為載體輸出供決策之用的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在對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中,財務報表信息的可靠性最為重要。
為避免信息在傳輸過程中受主客觀因素干擾而失真,復式簿記系統本身就有一定的內部控制機制發揮前饋控制作用。為了進一步核實日常核算信息(主要是簿記信息)是否如實反映情況,在編制財務報表前還要進行財產清查。
通過財產清查,可查明各項財產物資的實際結存數,并與賬簿記錄相核對,以發現記賬中的錯誤,確定賬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并按規定的手續及時調整賬面數字,直至賬實相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根據賬簿信息編制的財務報表真實可靠,從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2.財產清查是檢查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是否有效的控制措施
建立合適的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特別是其中的內部牽制制度的目的之一是健全財產物資的管理制度,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與完整,提高經營效率。
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是否執行、有效與否,又可通過財產清查這一方法來檢查。通過財產清查,可以查明各項財產物資的保管情況,如是否完整,有無毀損、變質、被非法挪用、貪污、盜竊等;還可以查明各項財產物資的儲備和利用情況,如有無儲備不足,有無超儲、積壓、呆滯現象等;以便及時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加強管理,建立建全有關內部牽制制度。
3.財產清查可促進資金加速周轉
通過財產清查,特別是對債權債務的清查,可以促進其及時結算,及時發現壞賬并予以處理。同時,可以及時發現企業財產物資超儲積壓、占用不合理等情況,以盡早采取措施利用或處理,促進企業合理占用資金,加速資金周轉。
財產清查的種類
財產清查按不同的標志有不同的分類。
(一)、按清查對象和范圍分:
1、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二)、按清查時間分:
1、定期清查
2、不定期清查
財產清查的步驟
財產清查工作細致,涉及面廣,進行財產清查,要嚴格按照下列步驟進行,以保證財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進行。下面尤以企業為例,說明財產清查的有關步驟。
1、成立清查組織
企業應根據清查性質、種類和范圍,成立清查小組,確定清查小組成員構成。清查小組成員要有單位領導、財會人員和與清查內容相關的技術人員、保管人員和職工代表等構成。必要時還可以將清查小組分為清查領導小組和清查工作小組。
2、清查前準備
企業單位應根據清查的性質、種類和范圍,擬定清查計劃,確定清查的內容、方法、時間進度及相關的準備工作,確定具體工作人員的分工和職責。
3、實施財產清查
清查前的準備工作包括帳簿記錄的準備、實物整理的準備和度量衡的準備等。
帳簿記錄準備:財產清查是為了檢查帳實相符情況,所以清查前要把有關帳目應記錄的經濟業務登記齊全,并進行總帳與明細帳核對,帳簿記錄與憑證記錄相核對,做到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只有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才可進行帳面結存與實物結存的核對工作。
實物整理準備:對于準備清查的財產物資,應整理清楚,按類別、組別存放整齊,以便進行清查。
度量衡的準備:盤點時,有些財產物資需要稱量,事前應準備好各種需要的度量衡器具,并校正準備,以備使用。
4、財產清查結果的處理
在清查過程中,要根據清查對象的特點,作好實地盤點、往來單據核對和查詢工作。能夠進行盤點清查的,要進行盤點清查,不能進行盤點清查的,要做好核對或查詢。清查時,實物保管人員、出納人員、往來帳戶經管人員均應在場。清查過程中,要做好盤點盈虧的記錄和有關的手續。
財產清查的方法
各項財產的存在形態不同,具體清查方法也各異。目前運用的主要方法有:
1.實地盤點法
指對各項實物通過逐一清點,或用計量器具確定其實存數量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范圍較廣泛,大部分財產物資都采用這種方法,如存貨、現金等等。
2.核對法
指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書面資料相互對照,以驗證其內容是否一致的方法。銀行存款的清查即可用此法。
3.查詢法
指通過調查征詢的方式,取得必要資料,以查明其實際情況的方法。具體又有面詢法和函詢法兩種。
4.函詢法
就是發函給有關單位或個人,讓對方通過函件來說明經濟業務的實際情況,作為判斷問題的依據。往來賬項的清查,一般采用函詢法。
5.面詢法
是直接找有關個人進行面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