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在小區被刮保險公司賠嗎?

導讀:
業主:一年車被蹭3次,到底誰來賠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是2015年買的車,2016年所住小區開始收停車費,物業:收的是占道停車費,沒義務賠償記者來到金色家園小區,向為該小區服務的新疆新融基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了解情況,我在這個小區里住,我的車在小區里停放,車輛是我的個人財產,我認為物業公司應該對小區業主的人身和財產起到監護和保管作用,交了兩三個月停車費后,有一次他的車停放在小區大門口,車尾被劃傷,因為沒有監控,沒辦法查出車是被誰劃傷的,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權法》等法律規定,在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如果沒有明確約定保管財產的義務,物業公司就不承擔保管人的財產損害賠償義務,業主只有在物業服務合同中與物業公司明確約定這一服務范圍,才會得到賠償。
車停在小區里被人剮蹭,到底該找誰來賠?
業主:
一年車被蹭3次,到底誰來賠
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是2015年買的車,2016年所住小區開始收停車費。交了兩三個月停車費后,有一次他的車停放在小區大門口,車尾被劃傷,因為沒有監控,沒辦法查出車是被誰劃傷的。他找到小區物業索要賠償,物業以他交的是停車占道費為由,拒不擔責。自此,他就沒有再交過停車費。
2016年冬季的一天,他把車停在小區內,倒車鏡被砸了。2017年,他的車在小區內停放被其他車輛蹭了3次,物業均拒絕賠償。
“我在這個小區里住,我的車在小區里停放,車輛是我的個人財產,我認為物業公司應該對小區業主的人身和財產起到監護和保管作用。”張先生說。
物業:
收的是占道停車費,沒義務賠償
記者來到金色家園小區,向為該小區服務的新疆新融基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了解情況。該小區物管處經理張麗萍告訴記者:“首先,張先生只交了2017年上半年的物業費,自我2017年6月接管了這個小區,他就沒交過停車費。問他要停車費,他就以自己車輛曾經被劃傷等理由拒不交費。其次,我們一個月收取業主30元的車輛占道費,相當于每天收取1元錢,這是車輛占道費,而不是車輛管理費,小區里有這么多車,我們不可能一直在那看著業主的車,我們的工作不是給業主看車。小區業主的車輛被劃傷,如果是停在停車位上,只要能調出監控,會協助業主維權,但是我們沒有責任和義務給業主修車。”
律師:
雙方有明確約定方可獲得賠償
在小區內停放車輛,車輛受損由誰負責賠償呢?
對此,律師表示,物業公司是否負責賠償要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明確約定。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權法》等法律規定,在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如果沒有明確約定保管財產的義務,物業公司就不承擔保管人的財產損害賠償義務。物業公司是服務者,不是管理者。業主只有在物業服務合同中與物業公司明確約定這一服務范圍,才會得到賠償。物業公司的公開承諾和服務細則均屬該合同組成部分。物業公司對于小區內業主財產損害不直接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物業公司發現有人惡意破壞,卻沒有盡到制止義務,則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