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疾病又遭遇車禍受傷怎么和保險公司談賠償

導讀:
元甲律師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聯系傷者溝通傷情及治療情況,因此次事故傷到腰椎,其本身還患有先天性骶椎腰化,全家人都擔心評傷殘會受到影響,且醫生告知后續有可能還需要再次手術,因此傷者的這份擔憂以及最關心的點也是在爭取傷殘的這個問題上,元甲律師接下來聯系了保險公司進行溝通,但由于賠償金額過低,辦案律師及時溝通安排鑒定,收到報告后盡快提交訴訟,經鑒定王某構成九級傷殘(建議綜合賠償指數20%),投保車輛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損害,保險公司依法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首先予以賠償。
2022年4月21日17時左右,安某駕駛京牌小型普通客車行至北京市門頭溝區永定鎮紫金路時與騎電動自行車的王某相撞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受傷嚴重。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交通支隊雙峪中隊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司機安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經查安某系車輛駕駛人及所有人,該車輛交強險與商業險承保公司系同一個保險公司。
事故發生后,王某被送往北京門頭溝區醫院進行治療,經醫院診斷,此次事故造成王某腰椎L1、L2骨折等損傷,治療過程令王某痛苦不堪,一家人都跟著煩惱。
元甲律師直擊要點以訴促調
由于傷勢較為嚴重,王某家屬第一時間找到在交通賠償領域非常專業的元甲律所,讓其代為維權。元甲律師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聯系傷者溝通傷情及治療情況,因此次事故傷到腰椎,其本身還患有先天性骶椎腰化,全家人都擔心評傷殘會受到影響,且醫生告知后續有可能還需要再次手術,因此傷者的這份擔憂以及最關心的點也是在爭取傷殘的這個問題上。
核實案情后元甲律師及時安排調取病歷收集材料,先安排法醫確認傷殘的情況,得知可能評上9級傷殘,自身先天性骶椎腰化與此次事故關聯性不大,傷者這才放下心來。元甲律師接下來聯系了保險公司進行溝通,但由于賠償金額過低,辦案律師及時溝通安排鑒定,收到報告后盡快提交訴訟,經鑒定王某構成九級傷殘(建議綜合賠償指數20%)。
在法院階段,對方主動聯系我方溝通是否能再談一次和解,剛開始給的方案是賠償38萬元,并未達到我方的心理預期。
元甲律師經過多輪溝通最終爭取到40萬元的賠償款,關于鑒定費一項,也與司機安某溝通由他來承擔這筆3000元的費用。
司機很謹慎,在咨詢了自己的律師后才勉強同意。雖然整個辦案過程很波折,但無論如何,結果終究是好結果!
在確定了和解方案及金額后,元甲律師約了雙方及時到保險公司簽署和解協議,向法院申請撤訴。和解協議簽署后,5天后就收到了全部賠償款40萬余元,傷者很感激元甲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專業的職業水平,律師也因傷者順利拿到賠償感到欣慰!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案例來源: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以上為元甲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相關資料:
交通事故和自身疾病共同作用導致受害人身故的,車險怎么賠?
2015年9月,駕駛員C先生駕駛小客車至某丁字路口處時,與B女士發生碰撞,導致B女士受傷后身故。交警部門認定:C先生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B女士承擔次要責任。B女士受傷后即被送至醫院診治,診斷為呼吸心跳驟停。2015年10月當地公安局根據交管部門的委托,對B女士的死亡原因出具鑒定意見認為:B女士系因冠心病發作而死亡;交通事故應為其冠心病急性發作的誘發因素。
法院觀點
1、生命權應受法律保護,由于過錯侵害他人人身的公民,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投保車輛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損害,保險公司依法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首先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或不屬于交強險理賠范圍的部分,由商業險賠付。若無商業險則由侵權人按過錯與事故的關聯性承擔賠償責任。2、本案中,經當地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B女士系因冠心病發作而死亡;交通事故應為其冠心病急性發作的誘發因素。根據該鑒定意見,法院酌定交通事故在B女士死亡參與度為30%。
最終法院核定累計損失費用為196323.24元(654410.8元×30%),先由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剩余費用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比例由商業險賠償。
賠償權利人有證據證明受害人的死亡原因并非是交通事故單一原因導致的,而是由交通事故和受害人自身疾病等其他原因共同作用導致受害人死亡的,應按照交通事故對受害人的死亡參與度計算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