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醫藥費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需要出示的相關證據

導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被保險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那么,出車禍醫藥費保險公司怎么賠償?看下大律網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被保險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那么,出車禍醫藥費保險公司怎么賠償?交通事故賠償申請書如何寫?看下大律網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
一、出車禍醫藥費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被保險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應當按照強制保險合同的規定,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賠償每次事故: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萬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萬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不負責任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負責喪葬費、死亡賠償、受害人親屬喪葬費、殘疾賠償、殘疾輔助設備、護理、康復、交通、生活費、住宿、工作費、被保險人根據法院判決或調解精神損害賠償。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不負責任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負責醫療費用、診療費用、住院費用、住院食品補貼、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用、整形手術費用、營養費用。
二、法律對保險公司的理賠項目有明確具體的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當賠償的項目費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問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補償項目增加了康復費用,后續治療費用為兩項,殘疾賠償取代了殘疾人生活津貼。具體規定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中。
(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的保險賠償項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食品補貼、必要的營養費。
(2)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傷致殘的保險賠償項目:
除上述第(1)項外,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還增加:殘疾賠償、殘疾輔助設備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和后續治療費。
(3)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保險賠償項目:
除第(1)項費用外,受害人死亡賠償項目還增加了其他合理費用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受害人親屬喪葬費、住宿費、工作損失等合理費用。
(4)受害人或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撫慰金。
三、交通事故賠償項目需要出示的相關證據
(1)交通費:需要賬單。事故當天的第一輛出租車費用或救援車費用可以報告,其他費用可以報告。
(2)營養費: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營養費用可根據醫囑適當補償。
(3)工作延誤費用需要醫生的病假單、公司的工作延誤證明、公司的工資單和稅單(退休后領取退休工資,無工作延誤費用)。
(4)護理和食品費用,需要醫院的證明,保險公司將扣除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根據各地區的生活水平。
(5)第二次醫療費用:需要醫院證明,已由司法鑒定機構鑒定。
(6)醫療費用:扣除醫院發票不屬于醫療保險范圍和不合理用藥費用(進口藥品費用基本消除)。
(7)殘疾費用:需要進行殘疾鑒定,由司法鑒定機構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