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推行建筑工程質量保險的基本思

導讀:
我國推行建筑工程質量保險的基本思
我國推行建筑工程質量保險的基本思路
做好宣傳培訓工作
建筑工程質量保險是一項制度創新,不但專業特點突出,而且需要轉變觀念。為此,加強人才培育和知識更新是必不可少的。在己進行的講座基礎上,應該采用多種形式宣傳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制度。另外,分期分批組織人員參加由建設部等有關部委組織的有關業務培訓。
積極穩妥開展建筑工程質量保險的試點工作
由于我國目前有配套的建筑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包括審圖機構、社會監理和政府監督等。該質量保證體系與實施建筑工程質量保險中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查機構的工作職能相類似,所以在我國實施建筑工程質量保險應符合我國特點,應結合我國的實際進行探索。這就需要試點,在不同模式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再制訂我國實施建筑工程質量保險的法規在全國推廣。
在建設部質量安全與行業發展司內成立“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協調組”,組織建筑工程質量保險試點課題研究和試點城市間的交流以及選擇關鍵、有代表性問題進行研討,總結試點城市的研究成果和經驗,為在我國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創造條件。
整合資源,建立有權威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查機構
實施建筑工程質量保險,提高建筑工程質量,除了建筑工程設計和施工單位提高質量意識、技術素質和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外,較為重要的是應有技術水平高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查機構.該機構對從設計方案到工程竣工的全過程進行質量檢查、風險控制和監督整改等。
成立建筑工程質量協會
成立建筑工程質量協會,規范行業行為,收集、匯總建筑工程質量損
傷項目的信息,為提高建筑工程質量、避免類似損傷再度發生服務。
在法國,建筑工程檢查機構、公估機構所進行的建筑工程質量缺陷的檢查評估,除給保險公司提交報告外,還應填一張包括建筑結構基本信息,損傷程度、部位、類型和損傷原因等的表,交給法國建筑工程質量協會,由該協會負責匯總、分類和在網上公布,并組織有關技術專家進行研究,寫出防治措施要點。供會員單位參考應用。
必須進一步通過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有關各方對工程質量的責任,加強有關各方對于工程質量問題的索賠意識,這樣會促使相關方面通過保險來化解風險。必要時國家需要通過法律形式明確要求某些類型的項目或者所有項目必須投保建筑工程質量保險,以強制的手段推行該項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