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種欠債不用還

導讀:
雖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凡事都有例外,在《民法典》的規定當中,有些人欠錢還真能不還,而且是在合法的范圍內“不認賬”只是這種欠款不還,也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
雖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凡事都有例外,在《民法典》的規定當中,有些人欠錢還真能不還,而且是在合法的范圍內“不認賬”只是這種欠款不還,也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
負債人注意了!這7種情況下,欠款可以不用還雖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凡事都有例外,在《民法典》的規定當中,有些人欠錢還真能不還,而且是在合法的范圍內“不認賬”只是這種欠款不還,也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
法律保護合法的借貸關系,但也是嚴厲打擊非法的借貸,因此判定可以欠款不還的一個最簡單的標準就是,該借貸是不合法、違法的,法律不保護的債務,自然不生效也就不存在欠款,不需要歸還。
以下7種情況下的欠款不用還!
1、夫妻單方所欠債務,另一方不需要還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只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借款另一方追認,以及一方為家庭生活所借的債務用于家庭生活的才是共同債務。除此以外都不是共同債務。既然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就不需要還了。
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存在配偶一方會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巨額債務,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只要沒有證據證明是夫妻共同債務,不知情一方的配偶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2、被借貸:債務人信息被盜形成的貸款
“被借貸”顧名思義,就是你的身份信息發生的泄露,被不法分子冒用之后,產生的貸款行為。由于你本人并不知情,且沒有收到款項,因此不用償還。
現在大部分人都在社交平臺有注冊,有些平臺會將這些人的身份信息拿來去金融平臺注冊借錢。
遇到這種情況,應該立即報警讓不法分子接受法律制裁,只要證據確鑿,個人是不需要償還所謂借款的。
3、被威脅借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所以,如果借款人是在違背個人意愿情況下簽署的借條,是不需要還款的,因為這根本就不是正常的借貸情況。
4、套路貸
套路貸顧名思義就是:貸款人會以各種名義虛增貸款金額,制造惡意違約,迫使借款人還款。在借貸平臺的“套路”下拆東墻補西墻,越借越多。對此國家明確規定,違反借款人意愿形成的欠款是可以不還的。
5、“先付利息”的砍頭息
所謂砍頭息,就是放貸人以手續費和利息為由扣除的費用。比如5萬元的貸款,放貸人會提前收取8000元的利息,這樣貸款人最后只能拿到42000。這種情況就屬于砍頭息。
對此我國也明確規定:貸款平臺只能按照借款人實際到手的金額計息,收取手續費后的計息方式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借款人完全可以不用償還本金及多出來的利息。
6、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違法用途仍然出借
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違法用途仍然出借,債務人可不用歸還。比如在賭桌上,李某對王某說借我2萬元,王某將2萬元當場交付給李某,李某向王某出借借條載明資金周轉需要向王某借款2萬元。后因李某遲遲不歸還借款,王某將李某訴至法院,法院認為,李某和王某兩人明知道所借款項用于賭博,顯然該賭博之債不合法,不受法律保護。
當然不只是賭博之債形成的借貸合同無效,像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走私、販賣毒品等違法活動,該借貸也不受法律保護。
7、高利貸
高利貸大家都聽說過,但是高利貸的利率是多少呢?過去,國家劃分“兩線三區”,利率超過36%就是高利貸。但現在,國家以浮動利率取代了“兩線三區”。如果貸款利率超過“4倍LPR”,則屬于高利貸。目前一年期LPR為3.85%,即利率超過15.4%的貸款就屬于高利貸,超出部分可以不還。
國家新規:這7種欠款可以不還
第一,高利貸
說到高利貸,我想很多人都會想到關于高利貸的負面新聞,為了借一點錢滿足自己的心愿,就開始借高利貸,而背負上巨額債務。高利貸不同于普通貸款。最大的區別在于利率。
今年,國家廢除了以24%和36%劃分的“兩線三區”的舊規定,而采用浮動利率,規定借款利率超過“四倍LPR”為高利貸。當前一年期的LRP利率為3.85%,那超過3.85%的4倍,即15.4%則為高利貸。若是你的借款利率超過了15.4%,那額外的利息則不需要償還。
第二,套路貸
顧名思義,“套路貸”也就是說當你無法償還債務時,平臺就會“騙”你從其他平臺借錢,這樣你就不得不去借到越來越多的錢,窟窿也就越來越大,很多借款人因為如此,而抵不過債務選擇輕生。其實,根據國家規定,這種違背借款人的意愿所進行的貸款是不需要償還的,這可以說是欺騙行為。
第三,砍頭息
砍頭息也就是在借款的時候,就要先交上一筆利息,比如說你現在借款1萬元,平臺卻會先砍掉1000元的利息,被人稱之為“手續費”,但在還款之時仍然需要還1萬元,且還需還上借款1萬元的利息,真的是虧大了。這種情況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根據規定,借款人只需返還實際得到本金的利息。
第四,合同模糊不清的借款
我們都知道,借錢就是簽合同,即使是好朋友之間借款也要寫清借條。既然是合同,就需要寫清楚具體的貸款金額、還款日期和貸款利息等,若是這些沒有在合同中寫清的話,若是借款人不承認的話,那錢就可以要不回來,因為合同內容模糊不清的借款屬于無效合同,借款可以不還這筆錢。
第五,冒名借款
在信息時代,很多人的個人信息被發布在各種平臺上,明明自己并沒有去借錢,但卻被他人冒名借錢。如果你是一個冒名頂替者,你沒有必要擔心,只要你能證明你自己不知道這件事,你沒有得到貸款,那這筆錢是不需要你來償還的。
第六、高利轉貸
高利轉貸指的就是有人從金融機構借錢,然后再將這筆錢已更高的利率轉給其他人,相當于自己來賺取差價,根據規定明確指出,此類貸款是無效的,因此債務也是無需償還的。
第七、用于非法活動的貸款
在你借給他人錢之前一定要問借錢者借錢的用途,有時候你最好的朋友也會背叛你。但是,如果你知道借款者把錢用于賭博或其他非法活動,而他人不還款的話,你可能也無能為力,這筆錢是可以不用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