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騙簽的合同算欺詐嗎

導讀:
受騙簽的合同算欺詐嗎?合同被騙簽字,可能涉及合同欺詐。如果當事人是因為受到欺詐被騙在合同上簽字,且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或者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如果被騙簽字的行為不滿足合同無效的情形,但是滿足合同可撤銷的情形,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
被騙簽合同有效嗎
合同被騙簽字,可能涉及合同欺詐。如果當事人是因為受到欺詐被騙在合同上簽字,且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或者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如果被騙簽字的行為不滿足合同無效的情形,但是滿足合同可撤銷的情形,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
被騙簽合同屬于詐騙嗎
被騙簽合同不一定屬于詐騙,詐騙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被騙簽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詐騙罪的判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單位構成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受騙簽的合同算欺詐嗎——民事欺詐向合同詐騙區別
民事欺詐向合同詐騙區別——什么是民事欺詐
民事欺詐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民事欺詐的有以下構成要件:
(1)一方主觀上有欺詐的故意,隱瞞虛假情況或不告知對方情況是一方故意所為,故意包括明知虛假而告之或不告知,和應知而由于疏忽大意沒有告知。
(2)一方客觀上實施了欺詐行為。該行為可以是故意告知虛假情況的作為行為,也可以是有義務告知不予告知的不作為行為。隱瞞則包括故意以一定行為掩蓋真實情況的作為和不予告知真實情況的不作為。
(3)由于一方的欺詐行為,誘使對方陷入了錯誤的認識。
(4)由于錯誤的認識而做出了違反其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在沒有對方的欺詐行為下另一方本應作出或不做出一定行為,然而由于一方的欺詐行為而不作出或作出了一定的行為。
民事欺詐向合同詐騙區別——什么是合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該行為刑法規定中有以下表現形式: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