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承包工程出意外誰負責?

導讀:
包工頭承包工程出意外誰負責?
基本建設工程全部造價,由建筑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安裝工程、其他工程費用四個部分組成。
法律咨詢:包工頭承包工程出意外誰負責
我建筑房子,包工頭承包工程,有簽訂合同,工程意外由包工頭負責,與屋主無關.
包工頭請工人過來施工,工人出意外誰負責
律師回答:
你好,屬于承攬合同的,包工頭有資質的情況下一般由包工頭承擔責任。不然,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
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第三十三條實施建筑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筑施工企業。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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