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離婚財產分割規定

導讀:
最新離婚財產分割規定
最新離婚財產分割規定
離婚財產分割即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分割給夫妻雙方。
離婚時,財產的分割往往是爭議的焦點。那么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割呢?
民法典相關法條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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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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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離婚協議中,雙方應當就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生活較為普遍,這種情況下存在夫妻共同財產與家庭共有財產混同的情況,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以及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其中的關鍵問題。
在此提示,簽訂離婚協議時,應先將夫妻共同財產從家庭共有財產中分離。在家庭共有財產能夠分割的情況下,先行厘清夫妻共同財產份額,再簽署離婚協議進行分割。若無法分割,夫妻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寫明夫妻共同財產暫不分割,雙方一致同意待可分割時,再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另行解決,避免后期因夫妻共同財產表述不清而引起爭議。
若當事人在離婚協議簽訂時,對夫妻共同財產情況明知且無異議的,應當認定雙方就財產問題已經達成一致,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有財產的,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