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軍人離婚婚姻法對財產分割有何規定

導讀:
和軍人離婚婚姻法對財產分割有何規定1、軍人所獲住房補貼的分配目前部隊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屬個人財產,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資金,屬于軍隊人員個人所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于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額為夫妻共同財產。軍人離婚財產分割新婚姻法軍人離婚的條件,與非軍人一方要求與現役軍人離婚的條件有很大不同。
和軍人離婚婚姻法對財產分割有何規定
1、軍人所獲住房補貼的分配
目前部隊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屬個人財產,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
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資金,屬于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于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據此,軍人的住房補貼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時,一般應由夫妻平均分配。
2、軍人傷亡保險金等財產的分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三條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
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額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70歲與軍人入伍時的實際年齡差額。
軍人離婚財產分割新婚姻法軍人離婚的條件,與非軍人一方要求與現役軍人離婚的條件有很大不同。而生活中,要求離婚的更多是非軍人一方,而且也都因為軍人不同意離婚,最后也確實不能實現離婚目的。但是實際上,非軍人一方只要收集到軍人存在重大過錯的證據,離婚就不需要征得軍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