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了沒事檢查費用誰出

導讀: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檢查費誰來承擔?
交通事故對方沒受傷檢查費誰付
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保險,找保險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后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檢查費誰來承擔?
關于鑒定費:鑒定費系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等案件事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屬于《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的必要費用。該部分費用的免責條款因屬于法律規定的免除保險人依法應當承擔的義務而無效。本案中,原告楊某為查明和確定的損失程度所支付鑒定費系必要、合理的費用,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應由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中的下列條款無效:(一)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