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了請護工誰出錢

導讀:
在醫療住院期間以及康復期,受害人都需要專人護理,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根據一定的標準予以賠償的費用。
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由于身體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影響其行動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在醫療住院期間以及康復期,受害人都需要專人護理,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根據一定的標準予以賠償的費用。
很多朋友會問護理費到底能不能報銷,護理費的報銷標準等問題,做如下總結,希望能幫助到您。
護理費的計算方式
在實法實踐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主張護理費,護理費的計算有兩種方式:
護理人員有收入
對于護理人員有收入的,一般是會參照誤工費的規定來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
對于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家屬雇傭護工來進行護理受害人。這種情況一般會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原則上護理人員為1名。如果鑒定機構或是醫囑有明確規定意見是參照來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的確定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實踐中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溫馨提示
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一定要保留好病歷,因為病歷上會有醫生明確的醫囑,上面會寫明需要專人護理X個月或需要護理X個月。這些都是受害人日后主張自己權利的依據。如果病歷本或是醫囑上沒有相關標注,受害人出院后,生活仍不能自理的,實施中是可以可以做護理依賴程度鑒定,法院會根據鑒定結論中需要護理的時間,來計算護理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