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出院了以后復查費用由誰出

導讀:
那么交通事故出院了以后復查費用由誰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交通事故出院了以后復查費用由誰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出院了以后復查費用由誰出
交通事故出院了以后的復查費用仍然由肇事者支付也就是責任方承擔。
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費和護理費
一、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如果受害人定上殘疾的其誤工費可以主張到定殘之日前而不是3個月或100天。但是受害人或代理人要出具醫院的病假條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單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續誤工而實際扣發工資的證明(收入證明和誤工證明)。
如果受害人的實際月收入超過2000元(按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受害人應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理完稅憑證如果受害人的實際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受害人不用辦理完稅憑證。
二、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