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是否應該繼續索賠

導讀:
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是否應該繼續索賠出院時如果傷者已經完全康復則傷者不必要再做任何的索賠如果傷者是致殘或者出院以后仍沒有康復的可以繼續要求肇事者索賠對于致殘傷者有相關的賠償費用規定對于在醫院治療未康復而出院的仍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要求索賠護理費、誤工費和營養費具體索賠要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索賠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那么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是否應該繼續索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是否應該繼續索賠出院時如果傷者已經完全康復則傷者不必要再做任何的索賠如果傷者是致殘或者出院以后仍沒有康復的可以繼續要求肇事者索賠對于致殘傷者有相關的賠償費用規定對于在醫院治療未康復而出院的仍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要求索賠護理費、誤工費和營養費具體索賠要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索賠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關于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是否應該繼續索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傷者出院后是否應該繼續索賠
出院時如果傷者已經完全康復則傷者不必要再做任何的索賠如果傷者是致殘或者出院以后仍沒有康復的可以繼續要求肇事者索賠對于致殘傷者有相關的賠償費用規定對于在醫院治療未康復而出院的仍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要求索賠護理費、誤工費和營養費具體索賠要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索賠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