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違規行為的處罰一般包括哪幾方面

導讀:
監理工程師違規行為的處罰一般包括哪幾方面
建設工程招投標本是我國建設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目的在于通過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工程項目投資建設機制,達到革除建設工程領域暗箱操作,節約建設資金,實現較好投資經濟效果的目的。
法律咨詢:監理工程師違規行為的處罰一般包括哪幾方面
律師回答:
1)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執行業務的人員,予以取締,并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2)以欺騙手段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吊銷其證書,收回執業印章,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3年之內不允許考試及注冊。3)監理工程師出借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證書,收回執業印章,3年之內不允許考試和注冊。4)監理工程師注冊內容發生變更,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將被責令改正,并可能受到罰款的處罰。5)同時受聘于兩個及以上單位執業的,將被注銷其注冊證書,收回執業印章,并將受到罰款處理;有違法所得的,將被沒收。6)對于監理工程師在執業中出現的行為過失,產生不良后果的,《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監理工程師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注冊。 《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第二十七條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