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公證都要什么材料?

導讀:
辦理遺囑公證所需的材料和具體程序是怎樣的呢?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家族財富傳承觀念的提升,越來越多的人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安排,且訂立遺囑的群體呈逐漸年輕化的趨勢。公證遺囑作為一個重要的遺囑類型被大眾所選擇,遺囑公證辦理數量每年遞增,已逐漸成為公證事項中一個重要增長點。那么,辦理遺囑公證所需的材料和具體程序是怎樣的呢?
一 遺囑公證的概念
遺囑公證是指公民在其生前通過遺囑的形式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并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在立遺囑人死亡時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二 遺囑公證所需材料
(一)申請條件
申請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或者遺囑設立地在深圳市。
(二)遺囑公證所需材料
1.遺囑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件,其中,其他有效的身份證件包括:護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及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等。
2.遺囑人的戶口簿(現役軍人、境外及港澳臺人士除外)。
3.遺囑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具體要求如下:
(1)已婚:提供結婚證;
(2)離婚: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需生效證明);
(3)喪偶:提供結婚證及配偶死亡證明;
(4)未婚:提供單身證明,可委托深圳市先行公證處專項調查。
以上材料如有遺失,可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補辦,或到婚姻登記機關所在檔案館調取婚姻檔案,或到法院調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檔案。補辦上述資料均可委托深圳市先行公證處專項調查。
4.非本市戶籍的遺囑人,選擇提供下列資料:
(1)居住證;
(2)本人及近親屬的房產證;
(3)租房合同;
(4)工作單位證明等材料。
5.遺囑人與遺囑受益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6.提供受益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7.遺囑所涉及財產的權利憑證。
(1)不動產(房產):提供不動產證原件并準備復印件。
(2)銀行賬戶:提供銀行卡原件并準備復印件。
(3)股票:提供相關證券公司提供的股票賬戶明細。
(4)保險:提供具體保險合同原件及其中的關鍵頁的復印件。
8.遺囑人可以提供自行起草但未簽署的遺囑電子版。
9.承辦公證員經綜合審查上述材料后認為應當補充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其它注意事項
1.本公證事項須由遺囑人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辦理。
2.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市先行公證處將不予受理:
(1)申請人不符合申請條件的;
(2)申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能表達本人真實意思;
(3)申請人申辦本公證并非其本人真實意愿,或者申請人所立遺囑處分的財產并非其個人所有,或者遺囑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公序良俗;
(4)申請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或者不能按照要求補充提交相關材料;
(5)申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申請材料;
(6)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公證服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