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游戲虛擬財產的損失誰承擔?

導讀:
網絡游戲虛擬財產的損失誰承擔?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梳理各地法院審理的相關案件,發現除了游戲停服或者封號,游戲賬號或裝備等被盜、裝備交易欺詐等也是引發糾紛的重要原因,虛擬財產成為案件中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
網絡游戲虛擬財產糾紛
成先生是某款手游的玩家,在玩游戲期間一共向該款手游充值約20萬元。2019年10月31日,該手游運營商(以下簡稱手游運營商)發布停止游戲運營的公告,并表示會將游戲玩家歷史充值總額的5%轉移到其他游戲作為補償。隨后,成先生將手游運營商告上法庭,主張手游運營商停止游戲運營侵害其合法權益,要求退還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3萬余元,賠償因終止運營而將失效的游戲服務折合100萬余元及利息等。
手游運營商稱,其終止網絡游戲服務運營并無過錯,無需承擔侵權責任。
網絡游戲虛擬財產的損失誰承擔?
法院判決手游運營商賠償成先生3萬余元及利息,駁回成先生提出的其他訴訟請求。目前該案判決已經生效。
網絡虛擬財產受保護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網絡虛擬財產依法受到保護。網絡游戲中具有財產利益屬性的游戲道具,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應當獲得法律的保護。
在游戲中,虛擬財產可以根據獲取來源的不同分為充值類虛擬財產和非充值類虛擬財產。充值類虛擬財產是玩家充值后直接獲取或兌換的尚未使用的游戲道具。對于充值類虛擬財產,玩家在受到損失時,尚未享受該財產所帶來的回報,則網絡游戲運營商有義務將玩家的該部分充值金額予以返還。非充值類虛擬財產是指玩家在游戲的過程中獲得的虛擬財產,如任務獎勵、關卡掉落等。對于非充值類虛擬財產,在判斷玩家的虛擬財產損失時,應當結合該財產的獲取來源、難度,玩家在消費中產生的樂趣、享受服務的時間長短等因素綜合考慮,合理確定虛擬財產的數額。
在網絡虛擬財產權利糾紛中,權利人有證明自己遭受損失具體大小的義務,但是基于相關數據主要儲存于網絡游戲運營商服務器中的客觀情況,權利人承擔舉證責任往往依賴于游戲運營商的配合。因此,在權利人已經完成初步舉證,網絡游戲運營商又不提供新證據的情況下,應當支持權利人所主張的虛擬財產的種類與具體數量。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一十三條: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
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百六十七條: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