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時的財產損失誰來承擔

導讀:
分居時的財產損失誰來承擔分居期間的財產損失主要就是產生新的債務。我們由此可以推出分居后夫妻債務負擔的原則即夫妻分居期間的債務為方個人債務的例外情形這樣做對處理夫妻之間財產分割既方便、公平且可行。在現實生活中夫妻先分居后離婚時在財產的處理方面往往發生爭議。根據該條規定離婚后另方發現對方隱藏、轉移、變賣夫妻財產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分居時的財產損失誰來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居時的財產損失誰來承擔分居期間的財產損失主要就是產生新的債務。我們由此可以推出分居后夫妻債務負擔的原則即夫妻分居期間的債務為方個人債務的例外情形這樣做對處理夫妻之間財產分割既方便、公平且可行。在現實生活中夫妻先分居后離婚時在財產的處理方面往往發生爭議。根據該條規定離婚后另方發現對方隱藏、轉移、變賣夫妻財產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關于分居時的財產損失誰來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居時的財產損失誰來承擔
分居期間的財產損失主要就是產生新的債務。關于夫妻分居后新生債務的性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
()從夫妻分居后的債務特點來看根據民法學上關于債務承擔的般原則債務的承擔者般為債務的主體而分居后在債務的主體上、行為上具有單性的特征如果此時仍然要以夫妻共同財產損失來負擔既顯失公平也與權利征收義務相致的原則相違背
()從新婚姻法的立法精神看其第19條第3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方所負的債務第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方的財產清償。我們由此可以推出分居后夫妻債務負擔的原則即夫妻分居期間的債務為方個人債務的例外情形這樣做對處理夫妻之間財產分割既方便、公平且可行。在現實生活中夫妻先分居后離婚時在財產的處理方面往往發生爭議。婚姻法第條規定的情形既適用于法院判決離婚的情況也適用于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情形。根據該條規定離婚后另方發現對方隱藏、轉移、變賣夫妻財產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