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拖欠工程款提起訴訟的必要條件

導讀:
回收拖欠工程款提起訴訟的必要條件
回收拖欠工程款提起訴訟的必要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為周期長、投資大,大多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合同法律關系比較復雜,而且糾紛一旦產生,業主方常以質量、工期等進行反索賠抗辯,更增加了訴訟難度,所以訴訟前必須重視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法官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全面分析,“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根據《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請求。
4、訴訟請求的范圍。一般當事人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在建筑市場利潤率越來越低的情況下,須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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