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糾紛咨詢(提供勞務合同糾紛)

導讀:
法律分析:當我們和勞動者發生勞動糾紛時,可以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國統一咨詢電話12333,該電話主要用于社保保障的業務咨詢以及勞動投訴舉報查詢等服務,目前全國大部分的城市已經開通了12333的服務號碼,大概80%左右的城市已經設立了專門的咨詢服務機構,提供大家咨詢或者投訴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勞動合同糾紛咨詢電話?
法律分析:當我們和勞動者發生勞動糾紛時,可以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國統一咨詢電話12333,該電話主要用于社保保障的業務咨詢以及勞動投訴舉報查詢等服務,目前全國大部分的城市已經開通了12333的服務號碼,大概80%左右的城市已經設立了專門的咨詢服務機構,提供大家咨詢或者投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務糾紛法律咨詢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勞務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在勞務合同中,雇主處于支配地位,雇員則處于被支配的從屬地位。雖然雙方當事人的法律主體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雇主與雇員之間的主體身份是不平等的。由于勞務合同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未明文規定,勞務合同糾紛適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勞務糾紛問題去哪里咨詢
勞動糾紛問題應該應該咨詢勞動局,《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三》中第四條規定,“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如果勞動局拒不受理,你可以去當地信訪局舉報。有勞動糾紛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國統一咨詢服務專用號碼為12333,主要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業務咨詢、政務公開、投訴舉報、社保賬戶查詢等服務。全國目前大部分城市已開通了12333服務號碼,其中80%以上設立了咨詢服務機構,可以電話咨詢投訴。按相關法律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另外,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般我們常見的勞動糾紛有什么?
公司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購買社保、不發放加班費、辭退、經濟性裁員、員工離職、競業禁止、發生工傷/工亡等等。實踐中勞動糾紛的情形會更加具體和復雜,我們可以再針對不同的情況作出不同的應對或解決方案。
綜上問題所述,勞動糾紛應當找勞動監察部門或者找勞動仲裁機構解決。勞動糾紛,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因勞動的權利與義務發生分歧而引起的糾紛。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