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賠有哪些處理原則及程序

導讀:
工程索賠有哪些處理原則及程序
工程索賠有哪些處理原則及程序
1. 工程索賠的處理原則
按照我國建設部、財政部下達的通用條款,規定按以下原則進行索賠:
索賠必須以合同為依據。遇到索賠事件時,工程師必須以完全獨立的身份,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審查索賠要求的正當性,以合同為依據來公平處理合同雙方的利益糾紛。根據我國有關規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①本合同協議書;
②中標通知書;
③投標書及其附件;
④本合同專用條款;
⑤本合同通用條款;
⑥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⑦圖紙;
⑧工程量清單;
⑨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必須注意資料的積累。積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賠論證的資料,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
及時、合理地處理索賠。索賠發生后,必須依據合同的準則及時地對索賠進行處理,盡量將單項索賠在執行過程中陸續加以解決。
加強索賠的前瞻性。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應對可能引起的索賠進行預測,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過多索賠事件的發生。
2. 工程索賠的處理程序
在工程項目施工階段,每出現一個索賠事件,都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慣例和工程項目合同條件的規定,認真及時地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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