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賠處理時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導讀:
逾期未答復,視為該項索賠成立。那么工程索賠處理時應該遵循哪些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逾期未答復,視為該項索賠成立。關于工程索賠處理時應該遵循哪些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索賠必須以合同為依據。遇索賠事件時,監理工程師應以完全獨立的身份,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依合同為依據審查索賠要求的合理性、索賠價款的正確性。另外,承包商也只有以合同為依據提出索賠時,才容易索賠成功。
2、及時、合理處理索賠。如承包方的合理索賠要求長時間得不到解決,積累下來可能會影響其資金周轉,從而影響工程進度。此外,索賠初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來往的單項索賠,拖到后期綜合索賠,將使索賠問題復雜化(如涉及利息、預期利潤補償、工程結算及責任的劃分、質量的處理等),大大增加處理索賠的難度。
3、必須注意資料的積累:積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賠論證的資料,技術問題、進度問題和其他重大問題的會議應做好文字記錄,并爭取會議參加者簽字,作為正式文檔資料。同時應建立嚴密的工程日志,建立業務往來文件編號檔案等制度,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
4、加強索賠的前瞻性,有效避免過多的索賠事件的發生。監理工程師應對可能引起的索賠有所預測,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過多索賠事件的發生。
1、提出索賠要求當出現索賠事項時,承包人以書面的索賠通知書形式,在索賠事項發生后的28天以內,向工程師正式提出索賠意向通知。如果超過這個期限,工程師和業主有權拒絕承包人的索賠要求。
2、報送索賠資料在索賠通知書發出后的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如果超過這個期限工程師和業主有權拒絕承包人的索賠要求。
3、工程師答復工程師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賠報告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逾期答復后果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的有關資料后28天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持續索賠當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工程師應在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逾期未答復,視為該項索賠成立。
6、發包人審批工程師的索賠處理證明。
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終的索賠決定。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和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也可按上述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1、工程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一方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工期順延和經濟補償的要求。
2、工程索賠的時限是指各類標準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中規定的,或者是承發包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的提出索賠的時間限制。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示范文本》第19.3條,規定的索賠時限是28天?!稑藴适┕ふ袠宋募?007年版》第23.1條,規定的索賠時限也是28天,同時,還進一步規定,承包人未在28天內提出索賠請求的,即喪失要求追加付款和延長工期的權利。類似超過索賠時限即喪失索賠權利的約定,也常見于承發包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