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拒絕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費怎么辦

導讀:
施工方拒絕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費怎么辦
建筑、安裝工程概算定額是國家或其授權機關規定完成一定計量單位的建筑中設備安裝擴大結構或擴大分項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臺班耗量,以貨幣形式表示的標準。
法律咨詢:施工方拒絕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費怎么辦
甲方是農村小建筑隊,無相應資質,與農村建房戶乙方簽訂了一份“樓房建筑合同”,約定修建兩層樓房,樓房主體完工后,乙方拒絕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費。請問:該合同是否有效乙方應否按約定如數支付工程費
律師回答:
有效,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建筑工程招標的開標、評標、定標由建設單位依法組織實施,并接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建筑工程實行招標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發包給依法中標的承包單位。建筑工程實行直接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第二十三條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發包單位將招標發包的建筑工程發包給指定的承包單位。
第二十四條提倡對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
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并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第二十五條按照合同約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由工程承包單位采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工程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