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的法律時效是幾年

導讀:
民間借貸糾紛是非常常見的,民間借貸糾紛是指發生在自然人之間的債務的償還不能時,債權人有權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要求其償還債務。在民間借貸中有很多欠條出現,那么借條是怎么來的呢?借條一般都會有一些基本信息,例如借款時間、借款金額等。這些欠條在法律上都是可以進行保全的。但同時在欠條的上面往往也會注明債權期限。那么你知道借條的法律時效是幾年嗎?
借條的法律時效是幾年
民間借貸糾紛是非常常見的,民間借貸糾紛是指發生在自然人之間的債務的償還不能時,債權人有權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要求其償還債務。在民間借貸中有很多欠條出現,那么借條是怎么來的呢?借條一般都會有一些基本信息,例如借款時間、借款金額等。這些欠條在法律上都是可以進行保全的。但同時在欠條的上面往往也會注明債權期限。那么你知道借條的法律時效是幾年嗎?下面就來為大家解答。
1、借條的形成方式
借條是借款的書面證明,民間借貸關系中,借條則是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證明。借條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現金借貸借條——用現金給付借款人(如支票、匯票、本票、支票本等),一般應寫清金額及借款日期。
②收條——由借款人按實際借款金額出具收條(有的地方習慣于采用按月、年計算還款日和還款期限),如借款2萬元于2個月內到期還不上,則應出具收條。
③轉賬憑證借條——由借款人按銀行匯款憑證(或現金支票、匯票等)及銀行回單開具收款憑證。
④提款憑據——出借人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有存款或取款事實而出具提款憑據。
⑤欠條——由借款人或出借人出具“此欠條”,經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后由出借人作為證據使用。
2、借條的形成時間
借條形成的時間一般是指雙方達成借貸合意的時間,也可以說是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具借據的時間,其最大的特點是以時間為轉移,因此,借條一旦形成,就可以隨時提出。借條的形成條件:
(1)借款合意: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意見之后;或者出借人與借款人事先約定借款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或者貸款人未向借款人出具借據之前就已向借款人發出的。
(2)借款事實發生:雙方當事人都認可借款事實的存在。出借人通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借款人提出借款要求,借款人接受或拒絕簽訂借款合同、協議等文件后,形成了借據;或者借款人通過現金交付方式向出借人提出借錢要求,出借人接受或拒絕簽訂借款合同、協議之后形成借條。
(3)借條形成:雙方當事人對所發生的借貸事實均無異議。
(4)借貸合意:雙方當事人就借貸達成了合意;或者通過協商一致而簽訂書面借據。
3、借條要不要上法院
如果是熟人之間的借款,對方沒有寫借條的話,可以讓朋友拿出借條,或者讓朋友打個電話過來。如果是陌生人之間的借款,那么就要借條了。借到錢以后要及時的還錢,不要拖著不還錢。在借到錢以后要及時的打欠條給對方,并且約定好還款日期以及利息等。另外就是在還款或者欠款以后要及時的去法院起訴,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是熟人之間的借款,那么可以通過電話或者微信聊天記錄來證明借貸關系,這樣就能保證自己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這是一次借貸關系。如果你不是熟人之間的借款的話,那么你也可以通過書面形式來進行證明借貸關系。如果你不是熟人之間的借貸糾紛的話,那么就一定要通過電話或者微信進行催款或者打電話通知對方還款。
4、借條法律時效期間
《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9條規定,“因債務人下落不明致使訴訟期限從到期之日起計算,從人民法院通知債務人之日起,法律上稱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債務人在二年之內向債權人出具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但欠條中載明有明確債權債務關系且債權人能夠證明的除外。”可見,民間借貸中出借人收到借款人出具的欠條后,應當向債務人發出通知,向其催討債務。如果借款期限已過,則應及時主張權利。但是在實踐中,由于一些原因如當事人一方有重大誤解、自愿履行義務等行為導致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的情況經常發生或者可能會發生。因此為了更好地維護自身權利,在向債務人發出通知后應及時要求他還款。
5、借條是怎么來的
在中國,有許多有趣的故事。有一次,人們為了給孩子們買衣服,湊了一筆錢。其中一位商人想把這錢拿去買米。但他沒有帶任何東西,所以不得不求助于朋友。他把身上所有的錢都借給了朋友。后來,當他把大米賣出去時,賺的錢都給了朋友。商人對朋友說:“我有個壞主意,你知道嗎?”于是就把這件事告訴了朋友們。
6、民間借貸中應該注意什么
借條、欠條一般都是借給別人的,如果不及時歸還,就會產生很多糾紛,但是現在由于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債權人就要小心了。
(1)要注意:簽訂借款合同之前最好把借條和欠條簽一份,這樣對雙方都有保障。
(2)簽訂借款合同時要注意:借條和欠條應盡量詳細;最好寫清楚借貸的金額;還款時間的確定;逾期利息的計算方式,還款期限等信息;還款期間有沒有利息的問題。如果是大額借款,建議用轉賬支付方式進行。
(3)簽訂借款合同時要注意:要有借款人本人親筆簽名;最好是雙方親自寫借條或欠條。
借條的法律時效是幾年
我們分享此文出于傳播更多資訊之目的。借條的法律時效是幾年,在很多時候,借款方是沒有想到過自己會在借款期間收到法院的傳票。而且在有的時候因為借款人不還錢,導致借貸關系沒有辦法繼續下去了。那么這個時候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該怎么辦呢?這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其實這個時候我們只要注意向法院起訴,就可以把訴訟時效延長到2年。我們都知道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的訴訟時效為2年,也就是從借款人到期之后的15年內。不過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比如民間借貸中有多筆借款同時到期的情況等等。那么這種情形下,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就沒有辦法繼續下去了。所以說為了避免這種情形的發生,我們要注意保護自己的權利哦。
一、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第149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法規定,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是3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債務人要求債權人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是2年零3個月,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如果超過法定起訴時效期間,法院將不再受理。
二、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一般情況下,權利人主張權利時就會得到法律保護。但如果存在不正當利益關系等情形時,權利人則有可能喪失訴訟時效利益,其原因是權利人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遭受到了對方當事人或第三人的損害而喪失了訴訟時效資格,這樣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損失。
三、民事訴訟時效期間延長
民事訴訟時效延長,指的是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的法定事由。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會將法定事由分為三種:一是法定事由發生后超過兩年;二是法定事由發生后兩年內又超過15年;三是法定事由終止前的兩年內沒有新的法定事由發生。在這三種原因中,只有第二種情形下的法定事由不能適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