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

導讀:
2、如果你借錢給別人,對方還沒有還錢,也不需要擔心會超過訴訟時效,因為根據法律規(guī)定,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間是3年,3、如果你找朋友要高利貸借據,對方也是在3年內沒有還款的能力,這樣的借條就屬于不受法律保護的債權,2、法律上對欠款人是否需要承擔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作出了不同的規(guī)定:1、主張還款的一方是否需要承擔訴訟時效期間,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條第三款:借款人請求出借人出具借條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借款人應當對出具借條或者其他債權憑證以及借款人主張利息和違約金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借條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
借條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時候算訴訟時效。我們先來看看什么是訴訟時效?關于訴訟時效,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九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根據這一規(guī)定,在三年之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方是有權抗辯的。但是在這里,你要明白一個概念——法定時效!所謂法定時效是指法律有規(guī)定保護義務人權利的法定期限。那么問題來了,你知道你有多久沒有收到欠條了呢?
1、如果你寫了欠條,并且在3年內沒有收到,那么這份欠條就屬于無效債權;
2、如果你借錢給別人,對方還沒有還錢,也不需要擔心會超過訴訟時效,因為根據法律規(guī)定,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間是3年;
3、如果你找朋友要高利貸借據,對方也是在3年內沒有還款的能力,這樣的借條就屬于不受法律保護的債權!所以說,欠條是無效債權!而債務人如果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了(當然這里說的是不是包括債務人不還錢),你在拿到借據后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是起訴后呢?我們要注意一個問題——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雙方沒有達成還款協(xié)議。這個時候你應該找朋友或第三方(也就是第三人)去催討借款。如果對方拒絕還款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如果對方已經支付了款項,就不要再申請強制執(zhí)行了。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條第三款:借款人請求出借人出具借條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借款人應當對出具借條或者其他債權憑證以及借款人主張利息和違約金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借款人不能提供借據或者債權憑證或者借條、欠條等其他證據又不能證明借款人明確表示放棄向債權人主張權利的,出借人應當按照一般債權進行償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二)債務人對其財產進行轉移;(三)債務人自殺未遂;(四)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履行請求。如果是出借人自己寫了借條,并且已經按照上面那兩種情況來舉證的話,那么出借人就可以要求對方歸還借款了。”借條到底要怎么寫?有什么講究?我們來看一下吧!
2、法律上對欠款人是否需要承擔訴訟時效期間的問題作出了不同的規(guī)定:
1、主張還款的一方是否需要承擔訴訟時效期間?答案是:沒有!因為訴訟時效期間只針對于債務人未履行義務時才適用,而對于債權人而言,債務人已履行了債務的,一般不適用訴訟時效期間。
2、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該如何處理?這個不用擔心,法律并沒有這樣規(guī)定。但是如果債權人的主張是基于事實或者基于其他法律原因形成的,就需要承擔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被告提出抗辯的責任。如果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原告并沒有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被告已經履行了債務,那么原告可能會以各種理由主張自己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這樣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3、如何算有權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答案是:權利人有權請求義務人履行義務。根據這一規(guī)定,權利人只有在債務人已經履行了債務后才能主張權利。如果債權人起訴之后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卻不能證明債務人已履行義務的(如不能證明被告有還款能力),那么債務人將面臨著很大的敗訴風險;而如果債權人主張了權利,并且獲得了法院支持的(如已支付部分款項)之后再次起訴到法院時卻又獲得了勝訴判決:這兩種情況下,都可能面臨敗訴風險。
4、當您的借條到期之后沒有收到款項或無法證明自己沒有收到借款款項時該怎么辦?如果您想要主張借款并勝訴并且避免敗訴后果呢。那么請先考慮您現(xiàn)在手中有沒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存在的證據:欠條、收據等憑證以及轉賬記錄、銀行流水等資料。這些資料在你手中都是有原件的。
5、如何處理欠款人欠你的錢?對于這個問題,您應該向對方明確說明這筆錢是用于何處且已經支付了款項。對于該現(xiàn)金流,您可以要求對方出具還款計劃或還款承諾等方式作為憑證。
3、如果你在借款合同中約定了還款時間或者是還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那么根據法律規(guī)定,借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出借人償還借款,債權人也有權隨時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如果你已經收到了欠條,但是對方不愿意償還欠款,此時也是沒有還款時間和還款方式的,因此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只能主張利息或者是本金。如果對方同意償還借款或者還錢,那么就可以按照約定的時間履行。但是如果對方不同意還款或者拒絕償還借款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guī)定,債權人是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要求償還借款的!因此對于債權人來說,一定要及時的催討欠款以及還款!否則的話,很可能會因為你逾期不還而失去勝訴的機會。
法律知識要點:
借條的訴訟時效是指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是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從法律上講,借貸雙方約定還款期限屆滿后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主張權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法律規(guī)定了兩種情況:一是權利人在約定期間屆滿后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二是從法定債權請求權行使之日起超過20年,權利人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借條的訴訟時效是一個從債權請求權產生之日起算起20年的過程。法律規(guī)定了訴訟時效期間和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從中斷的事由消除之日起計算。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如果對方同意還款義務則不用提起訴訟時效抗辯。
一、關于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時間問題
在我國,關于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時間問題,有一個很大的誤區(qū),認為訴訟時效期間從何時起計算為何時。這是錯誤的。首先,我們要明確一下什么是訴訟時效期間。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七條規(guī)定:“從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經過訴訟時效期間已經超過的,人民法院予以重新計算。”所以,從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屬于20年訴訟時效期間范圍之內的權利受到損害時才能主張權利。在實踐中,只要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并明確表示愿意承擔相應的義務即可,并不存在超過20年的問題。
二、關于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法律規(guī)定
《民法通則》第140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提出延長訴訟期限的請求,或者對方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民法總則》第139條規(guī)定:“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前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中斷訴訟時效:(一)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二)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另外,由于“中止”并不能適用于“中斷”,故法律規(guī)定了“中斷”之后又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比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guī)定: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發(fā)生的中止、中斷事由,如果經審查無正當理由屬于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則從中止、中斷事件發(fā)生之日起重新計算;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關于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在這種情況下,從起訴期限屆滿開始計算,直到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訴訟時效從債務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那么就可以減少訴訟時效期間。例如,原告于2015年12月向被告主張欠款100萬元后,2016年3月又向被告催款100萬元。法院在2017年4月20日作出一審判決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訴,但是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此訴訟時效期間應從雙方當事人主張債權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