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孕不育如何離婚

導讀:
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規定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法律條文知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妻子不愿生育丈夫能否要求離婚?
解答
如果導致感情破裂丈夫可以要求離婚
生育權應是夫妻雙方就生育問題達成一致的行為男女雙方均有生育權但生育權首先是一種選擇權既可以生也可以不生但不能強求。生育權屬于人身自由權的范疇作為丈夫無權強迫妻子為其生育。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規定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由此可以看出生不生孩子是女方的自由男方不得干涉但男方可以通過離婚來實現自己的生育權。
法律條文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妻子不愿生育丈夫可提起離婚訴訟,但是法院是否判離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妻子不愿意生育不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如果想要離婚還需要有其他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妻子明確表示不愿生育丈夫可以提出離婚。如果雙方都愿意離婚的話,可以協議離婚,簽訂一個離婚協議書,然后再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另一方不愿意離婚,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但是不愿生育是否能證明夫妻感情破裂還需要法院的認定,法院不一定會判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