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離婚妻子拋棄孩子構成遺棄罪嗎,遺棄罪構成要件

導讀:
沒有離婚妻子拋棄孩子算遺棄罪嗎
沒有離婚妻子拋棄孩子算遺棄罪嗎
遺棄家庭成員,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不夠惡劣的,不構成遺棄罪,但是亦屬于遺棄的違法行為,現在該如何做,取決于未成年子女母親的想法,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內,本著自己真實的意愿,作出符合子女健康成長及自身合法權益的選擇。遺棄違法行為,受遺棄的家庭成員要求警方處理的,警方會追究對方的違法責任。同時,如果女方提出離婚,且為無過錯方的情形下,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關于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問題,可以依法提出。所以沒離婚不管孩子只要不造成嚴重后果就不是遺棄罪。
遺棄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遺棄罪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法律上的扶養義務是: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相教育的義務;
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均與生父母與其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相同,但是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其生父母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扶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遺棄罪犯罪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把老人視為累贅而遺棄;有的借口已離婚對所生子女不予撫養:有的為創造再婚條件遺棄兒童;有的為了逼迫對方離婚而遺棄妻子或者丈夫等。
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犯罪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