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和協議離婚哪個更快

導讀:
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那么起訴離婚和協議離婚哪個更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就離婚相關問題(、、等)達成一致意見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解除婚姻關系。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3)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雙方應事先準備好打印還是手寫沒有統一要求簽名處最好空置當場簽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某些區縣婚姻登記機關要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必須親自書寫不能打印如區和區。所以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前最好同所在區縣的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聯系一下問清所需帶的材料準備齊全省得白跑浪費時間。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a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b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c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摁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摁指紋
d在證上加蓋條形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e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1、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的。
2、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3、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3、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5、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
綜上所述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相比協議離婚具備省時、省錢的優點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1、民政局協議離婚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效力。2、協議離婚常常留有隱患離婚后容易因離婚協議的內容得不到履行引起財產分割等方面的糾紛。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
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協議離婚有如下些問題必須注意:
1、離婚協議必須載明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內容;
2、雙方必須已經辦理結婚登記;
3、雙方必須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協議離婚必須注意的其他問題。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協議離婚后可提起財產訴訟的情形有:雙方離婚后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發生糾紛提起訴訟;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后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