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工程項目管理的工作要點

導讀:
裝飾工程項目管理的工作要點
裝飾工程項目管理的工作要點
裝飾工程項目管理的工作要點主要包括:項目前期及設計管理、流程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變更管理、招投標管理、采購管理等。
1設計管理
設計管理內容包括設計任務書的編制、平面功能的審核審定、對設計進度和設計質量進行跟蹤管理。影響工程項目投資關鍵的階段是設計階段,所以只有很好的完成設計管理,這樣才能真正的發揮項目的效益。
在圖紙會審階段目前國內工程設計規范跟不上國內飛速發展的形勢,很多設計規范已經過時了或者沒有設計規范。如國內三星級以上酒店還沒有建筑裝修設計標準;對于桑拿、娛樂設施更是無設計規范可談。對于這樣一個設計水平現狀,做好設計管理工作尤其重要。作為監理方是從工程項目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的角度來審核;作為工程施工方則是從工程技術角度確認各專業施工圖的技術上的可行性;作為裝飾工程項目管理公司從經營角度確認總體平面功能,從業主的角度出發,目的在于客戶利益最大化。從造價角度,確認工程方案是否符合經濟上合理的要求。
目前中國國內設計階段的問題在于:裝修設計與土建、結構、機電設計的分家,這就導致了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工作的銜接方面出現了比較大的問題,尤其在工期比較緊的時候,工程圖紙差錯較多,返工較多。怎么解決
這一問題,關鍵就在于很好的應用設計管理到工程項目管理中來,不僅有利于工作很好的銜接,而且能夠在功能方面,更能夠滿足合理化、人性化的要求,更好的體現客戶的要求,真正做到客戶利益最大化。
從國際和國內有關項目管理的書籍中還未把設計管理納入工程項目管理的范圍中,但是設計管理的重要性在實際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體現的越來越明顯,所以對設計管理的重視勢在必行。
2流程管理
流程管理的精髓就是流程的三全管理,所謂“三全”即:全員、全面、全過程
目前流程管理最為薄弱的環節就前期,如設計階段和招投標階段,裝飾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也顯得比較凌亂,目前裝飾工程項目很難做到工程的進度計劃與工程項目實施的進度相符合。項目管理流程不暢的原因是對項目管理進度控制中的“三全”不夠系統。
.3招投標管理
裝飾工程項目招標的內容:
a、 招標文件的編制 b、 工作界面的周密劃分c、明確各專業及各相關方配合的條件d、 施工質量、進度、成本的約束條件e、合同條款,合同條款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可以節省合同談判階段的時間。
.4合同管理
裝飾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管理包括裝飾工程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索賠、解除、終止、解決爭議等過程。而其要點是:建立一個完善的裝飾工程合同管理構架。
a、明確各相關方的責、權、利;b、付款進度、質量與關鍵控制點掛鉤;c、成本控制及嚴格的經濟變更管理。
5、合同中的風險管理
裝飾工程項目設計合同、裝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是裝飾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點工作。目前全國各地對于工程建設項目都有規范性的合同,而目前的裝飾設計合同在某種程度上來講,不利于甲方,缺乏對設計方進度控制的約束。便于更好的解決這一缺點,應該在設計合同中明確表示出項目設計進度的關鍵點作為支付設計費的必要要求。
合同中對于施工圖的確認流程不嚴謹,尤其是施工中變更流程。應增加裝飾施工圖施工前必須獲得的確認一項。通過這一條款從工程合同執行的甲乙雙方均能得到好處:乙方按施工圖施工踏踏踏實實;甲方通過確認施工圖的這一程序加強了對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同時又能確保做出來的工程是能滿足的甲方使用要求的。
.6施工管理
為讓裝飾工程能達到預期效果,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進度計劃”、“材料采購、進場計劃”、“勞動力計劃”、“機具進場計劃”、“工程進度款控制計劃”等是必須的,無論對工期,或者施工質量都起著重要作用。但由于裝飾工程存在太多不確定性,所以在施工過程中也要及時對各項計劃進行適當的、符合實際情況的調整,以保證各項計劃的有效性及可用性,令其能對裝飾工程施工管理起到指導作用。
施工材料和勞動力是一個工程最根本、最基礎的條件,而工程款卻是一個工程的必要條件,兩者互相聯系。可以說一個工程的施工管理主要是圍繞著施工材料、勞動力以及工程進度款這三個要素。而對于個別精裝修的裝飾工程而言,管理架構、設計深化及勞動力的技術水平則是重中之重。
.7 變更管理
在裝飾工程中,存在著各種因素不斷干擾工程項目的進行,項目總是處于一個變化的環境中,對于項目管理者來講,關鍵的問題是能夠有效地預測可能發生的變化,以便采取預防措施,以實現項目的目標。
設計變更應盡量提前,變更發生得越早則損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如在設計階段變更,則只須修改圖紙,其他費用尚未發生,損失有限:如果在采購階段變更,不僅需要修改圖紙,而且設備、材料還須重新采購:若在施工階段變更,除上述費用外,已施工的工程還須拆除,勢必造成重大變更損失。
裝飾工程項目變更控制的基本要求:
a、 制定變更協議
b、 謹慎對待變更的請求
c、 制定變更計劃
d、 優選變更方案;做好變更記錄; 及時發布變更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