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如何保證工程質量的咨詢

導讀: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如何保證工程質量的咨詢
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應當采用國際或者國內公認、法定標準。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技術規格,不得要求或者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商標、名稱、設計、型號、原產地生產廠家,不得有傾向或排斥某一有興趣投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內容。
法律咨詢: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如何保證工程質量的咨詢
律師回答:
1993年1月16日建設部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對本單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施工單位必須按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工程任務,不得擅自超越資質等級及業務范圍承包工程;必須依據勘察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精心施工;應當接受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
實行總包的工程,總包單位對工程質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負責。實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單位要對其分包的工程質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負責。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質量責任制,加強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加強計量、檢測等基礎工作,抓好職工培訓,提高企業技術素質,廣泛采用新技術和適用技術。
相關法律知識:
《建設部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五條建筑工程設計招標依法可以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
第六條招標人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自行組織招標:
有與招標項目工程規模及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工程造價、財務和工程管理人員,具備組織編寫招標文件的能力;
有組織評標的能力。
招標人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
第七條依法必須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招標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招標邀請書15日前,持有關材料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的,招標人應當在委托合同簽定后15日內,持有關材料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機關應當在接受備案之日起5日內進行審核,發現招標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代理機構無相應資格、招標前期條件不具備、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責令招標人暫時停止招標活動。
備案機關逾期未提出異議的,招標人可以實施招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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