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如何申報工傷_如何申報工傷的

導讀:
如何申報工傷如何申報工傷一、工傷申報申請申請人按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提供相關的材料。工傷如何自己申報工傷如何自己申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
一、如何申報工傷的
1、申報工傷的程序: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認定為工傷后,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
(3)持鑒定結論、住院結算單及費用明細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門申請報銷。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員工申報工傷如何報銷
認定屬于工傷后,就工傷治療產生的醫療費用,一般在結算時直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而傷殘要等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出來后,由勞動者持相關評定結論,向社會保險部門申請支付。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如何申報工傷
如何申報工傷
一、工傷申報申請
申請人按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提供相關的材料。
二、工傷申報受理
1、保險科接到申請后15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于本管轄的告知申請人。
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30日內補齊材料。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
(二)醫療診斷證明(病歷、費用清單、檢查單等)復印件1份
(三)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如受傷職工為駕駛員的附駕駛證復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事故傷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門或法院的有關證明
三、工傷認定
1、經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60日內(特殊情款可以延長30日)做出工傷認定結論通知并告知單位和個人。
2、對不能提供勞動關系貨事實勞動關系證明的告知申請人提起勞動仲裁以確定勞動關系仲裁時間不累計在受理的規定時間內。
3、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要告知申請人。
4、對認定為工傷的發工傷證。
四、工傷鑒定
停工留薪期滿或資料傷情基本穩定的申請人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
五、工傷保險待遇
經鑒定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申請人想社保中心申請待遇審核。根據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傷職工給付待遇。
工傷如何自己申報
工傷如何自己申報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哪些工傷認定的不會被受理
1、對于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后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
2、對于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勞動關系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