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訴公司拖欠工資_公司不發工資去哪里投訴

導讀:
公司不發工資員工去哪里投訴呢公司不發工資員工去哪里投訴呢在各級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p>
一、公司不發工資去哪里投訴
1、可以撥打12333電話投訴,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如果投訴沒有效果,可以搜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如何處理公司不發工資
1、溝通協商解決。
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不管是無故拖欠工資還是不發工資,都應先通過正常的渠道,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給公司和個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妥善處理。
2、協商失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
通過與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交涉,溝通協商不成,那沒有別的辦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維權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或者是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除了以上兩種渠道外,應理性對待工資不發的事情,千萬不要用過激的言行(如:跳樓討薪、跳橋討薪、綁架老板等方式)來處理,以免事態惡化,使自己受害更加嚴重或者使自己從受害方變為加害方。
公司不發工資員工去哪里投訴呢
公司不發工資員工去哪里投訴呢
在各級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同時也規定了“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p>
因此勞動者遭遇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糾察大隊進行投訴,
一、投訴文書應當載明的事項,
1、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電話,
2、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
二、舉報人實名舉報、留有確切地址或電話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為其保密。應投訴人要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知其處理結果。
三、勞動者舉報投訴的注意事項,
1、舉報、投訴人必須據實提供被舉報、投訴單位的名稱、地址、電話和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具體情況等內容。
2、投訴要求投訴人實名投訴并提交身份證和基本證據。
3、投訴應當由投訴人提供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舉報中心接待員進行筆錄并由投訴人確認無誤后簽名或蓋章投訴人拒簽的應注明情況。
不發工資去哪里投訴
公司不發工資怎么辦?
一、找誰投訴?
1、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投訴。
二、勞動者在拖欠工資的維權中需注意事項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系后對于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板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三、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首先你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其次確認勞動關系后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建議及時搜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四、相關法律條文,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