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的妻子受牽連嗎_擔保人會連累到妻子嗎

導讀: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擔保人會連累到妻子嗎
1、如果擔保責任屬于擔保人的個人債務,不會連累到妻子;如果擔保責任是夫妻共同愿意承擔的,或者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會連累到妻子。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就是說與你貸款用途沒有關系。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不能是是租房住的公民。
4、要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在你還不起的時候擔保人要有還款能力。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沒有銀行欠款,黑戶或者老賴等。
擔保人會連累到妻子嗎
如果擔保責任屬于擔保人的個人債務,不會連累到妻子;如果擔保責任是夫妻共同愿意承擔的,或者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會連累到妻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擔保人的妻子有責任嗎
擔保人的妻子是否有責任的分析:如果擔保人就是債權人的,丈夫以其名下的財產為債權提供擔保,妻子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要看該筆債權的主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妻子應當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