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的條件是什么以及擔保人的特殊規定

導讀:
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可以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并承擔責任。擔保人的條件:1、與本案無牽連;2、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4、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擔保人特殊規定有哪些1、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那么擔保人的條件是什么以及擔保人的特殊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可以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并承擔責任。擔保人的條件:1、與本案無牽連;2、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4、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擔保人特殊規定有哪些1、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關于擔保人的條件是什么以及擔保人的特殊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可以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并承擔責任。這里的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包括有能力代為清償債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人,那么擔保人的條件是什么呢?以及如何成為擔保人呢?對于這些問題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擔保人的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擔保人特殊規定有哪些
1、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伙企業;
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