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導讀:
我們可否主張價差補償?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建筑工程質量管理體制不盡完善
我國現行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體制是在舊體制的基礎上,逐步改革完善形成的,或多或少還帶有計劃經濟體制時代的烙印,還存在著政企不分、政出多門的狀況。由此形成的局部封閉管理和內部監督體系,難以實行嚴格、公正的質量監督,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制約機制。一些政府部門執法不力,導致行業內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不能得到有效遏止,使工程質量受到極大的影響。
2.施工企業和技術人員質量意識淡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頒布實施,既明確了建筑施工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也明確了施工企業在工程技術、質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規范。但一些施工企業和施工技術人員由于法律意識淡薄,法制觀念弱化,在施工活動中違反相關規范和操作規程,不按圖施工,不按順序施工,技術措施不當,甚至偷工減料,由此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質量事故不斷發生。
3.建筑市場管理混亂
無證或超出自身業務承包范圍越級承建設計和施工任務仍屢禁不止; ②施工企業將承建的工程層層轉包或者以包代管; ③建設單位在招標過程中肆意壓低價格,或者將工程肢解后分包給多個施工企業來承建,致使工程建設中建設單位沒有足夠的能力進行管理,施工企業各干各的,使得工程質量遭到嚴重損害; ④施工企業以不正當的手段承攬工程,而一些建設單位不是以企業的素質高低來優選施工單位,而只是將報價低或回扣高作為企業選擇的標準。
4.施工隊伍素質差,管理亂
工程項目施工操作對專業素質要求比較高。但是在我國龐大的建設隊伍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農民工,這些農民工大多沒有經過專門培訓,因此很多施工人員既缺乏建筑的基本知識,又缺乏現場施工的基本操作技能,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完全按照施工規范或規程進行操作。另外,當前在施工現場直接從事操作的工人中,大部分施工企業的自有工人由于年齡老化、人數很少,真正能在現場從事操作的只占極少一部分。因此,施工現場是大量未經專門培訓的農民工在從事工程施工。在這種情況下,要把工程質量提高必然有相當大的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