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導讀:
即行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種植,不論其目的是營利還是滿足個人享用,均構成本罪;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
一、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原植物種植的管制。本罪的對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來提煉、加工成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嗎啡、可卡因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原植物。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違反國家有關法規,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或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以及抗拒鏟除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即行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種植,不論其目的是營利還是滿足個人享用,均構成本罪;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刑事怎么處罰
1、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量刑時,應注意適用刑法第356條關于再犯從重處罰的規定。此外,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2、只要在收貨前自動鏟除的就可以免除處罰,而不問公安機關在此之前是否發現。換言之,在公安機關發現后自動鏟除的,也應適用本規定;
3、雖然可以免除處罰,但在根據案件情況下不應免除處罰時,根據當然解釋的原理,也可以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