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犯罪嫌疑人等涉案人員逃往境外檢察院怎樣處理

導讀:
在審查起訴中,人民檢察院對偵查階段查明的犯罪事實和搜集的證據進行全面復查,既是對偵查工作的檢查和驗收,又是偵查工作的深入和發展,其目的是進一步保證案件的質量。即審理案件,并給予判決。
一、為防止犯罪嫌疑人等涉案人員逃往境外檢察院怎樣處理
1、為防止犯罪嫌疑人等涉案人員逃往境外,需要在邊防口岸采取邊控措施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制作邊控對象通知書,商請公安機關辦理邊控手續。
2、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三十五條
二、抓到在逃通緝犯之后怎么處理
1、抓獲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依法采取一系列專門調查手段和強制措施。
2、移送審查起訴。主要由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分析,以確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訴。在審查起訴中,人民檢察院對偵查階段查明的犯罪事實和搜集的證據進行全面復查,既是對偵查工作的檢查和驗收,又是偵查工作的深入和發展,其目的是進一步保證案件的質量。
其主要內容是:對移送審查的案件進行全面審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訴或者不起訴的決定;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進行監督,糾正違法情況;復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訴;對偵查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而要求復議、提請復核的進行復議、復核。
3、審判。即審理案件,并給予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