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隱瞞精神病史結婚屬于無效婚姻嗎

導讀:
我國最新民法典雖然已經刪除禁止患有重大疾病的人結婚;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3、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一、婚前隱瞞精神病史結婚屬于無效婚姻嗎
1、婚前隱瞞精神病史不屬于無效婚姻,但是屬于可撤銷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3、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隱瞞精神病結婚合法嗎
1、精神病人婚前隱瞞自身疾病結婚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我國最新民法典雖然已經刪除禁止患有重大疾病的人結婚;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3、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