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支付令能否向債務人提出多項支付請求

導讀:
支付令應向債務人本人直接送達,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起訴。
一、同一支付令能否向債務人提出多項支付請求
1、可以。債權人基于同一債權債務關系,在同一支付令申請中向債務人提出多項支付請求,債務人僅就其中一項或者幾項請求提出異議的,不影響其他各項請求的效力。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三十四條債權人基于同一債權債務關系,在同一支付令申請中向債務人提出多項支付請求,債務人僅就其中一項或者幾項請求提出異議的,不影響其他各項請求的效力。
二、支付令要記載哪些事項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指令債務人清償已到期的金錢、有價證券債務的法律文書。支付令應記明以下事項:
第一,債權人、債務人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寫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第一,債務人應當給付的金錢、有價證券的種類、數量。
第三,清償債務或者提出異議的期限。
第四,債務人在法定期間不提出異議的法律后果。
第五,訴訟費用的承擔、貨幣的種類、數額。
支付令應向債務人本人直接送達,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起15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依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債權人基于同一債權債務關系,在同一支付令申請中向債務人提出多項支付請求,債務人僅就其中一項或者幾項請求提出異議的,不影響其他各項請求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