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離婚怎樣辦手續

導讀:
協議離婚的夫妻,需要先就離婚事宜進行協商,協商完成之后再去民政局提出申請,民政局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又等待離婚冷靜期過后,還要離婚的話就辦理離婚證。
一、夫妻協議離婚怎樣辦手續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協議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雙方的身份證、戶口薄,注意戶口本婚姻狀態一欄應顯示“已婚”字樣,如未顯示,需要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方能協議離婚;
2、《結婚證》原件;
3、簽字確認的《離婚協議書》;
4、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協議離婚的夫妻,需要先就離婚事宜進行協商,協商完成之后再去民政局提出申請,民政局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又等待離婚冷靜期過后,還要離婚的話就辦理離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