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處理范圍和價值是怎樣的

導讀:
審理離婚后的財產糾紛財產的價值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確定若屬于雙方約定或法院判決不予處理的財產財產價值以處理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若屬于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財產價值的確定可適用“就高”原則即離婚時財產的市場價值高以離婚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處理財產時的市場價值高以處理財產時的市場價值確定法。6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處理范圍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范圍既包括離婚協議中末涉及的財產也包括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一方在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夫妻共同財產及偽造債務侵占的另一方的財產。那么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處理范圍和價值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審理離婚后的財產糾紛財產的價值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確定若屬于雙方約定或法院判決不予處理的財產財產價值以處理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若屬于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財產價值的確定可適用“就高”原則即離婚時財產的市場價值高以離婚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處理財產時的市場價值高以處理財產時的市場價值確定法。6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處理范圍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范圍既包括離婚協議中末涉及的財產也包括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一方在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夫妻共同財產及偽造債務侵占的另一方的財產。關于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處理范圍和價值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處理范圍和價值如何
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范圍既包括離婚協議中末涉及的財產也包括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一方在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夫妻共同財產及偽造債務侵占的另一方的財產法。
審理離婚后的財產糾紛財產的價值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確定若屬于雙方約定或法院判決不予處理的財產財產價值以處理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若屬于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財產價值的確定可適用“就高”原則即離婚時財產的市場價值高以離婚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處理財產時的市場價值高以處理財產時的市場價值確定法。
夫妻協議離婚糾紛的處理范圍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為由請求法院依法中止申請人行使探望權的處理
有關探望權的生效判決巳進入執行程序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權清求的可由執行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直接作出是否中止執行的裁定無需通過審判程序解決。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為由單獨起訴要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限制行為能力人能否申請行使探望權
限制行為能力人盡管行為能力受限但其仍有權享有親權或與此相關的權利因此對于限制行為能力人由請行使探望權的在不會對末成年子女身心造成不良影響的前提下可以準許并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具體情況明確其是否應在監護人的監護下行使探望權。
3夫妻離婚時尚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賬戶內養老金的處理
養老金是職工在退休后領取的工資未到退休年齡不能領取且養老會是職工退休后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不是對其退休前工作的補償。因此對于離婚訴訟時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其養老金不能作為夫妻共同則產予以分割。
在審理農村婚姻案件中。離婚一方當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因土地征用享受城鎮養老保險的即土地征用單位向城鎮養老保險機構交納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基金使得家庭成員由的一人享受城鎮養老保險的權利由于權利人在未達到法定年齡時并不能獲益而只可在達到法定年齡后按較低標準享受養老金和醫療保險且在實踐中該基金也不進入個人養老基金帳戶。因此對不符合享受械鎮養老保險條件的當事人其養老金也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4夫妻共同財產涉及他人情況的處理
夫妻婚后出資購買車輛并掛靠于他人名下的在離婚訴訟中對該車輛不予處理。
夫妻雙方與他人(未成年子女除外)共同所有的房屋應該另案處理但若案外人僅享有居住使用權而無所有權的不影響該房屋在離婚訴訟中的分割。
5當事人協議離婚后就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
當事人協議離婚后因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如請求變更或撤銷協議的應根據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的規定在登記離婚后—年內提起訴訟如請求繼續履行協議的應該自糾紛發生之日起二年內提起訴訟。
6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處理范圍
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范圍既包括離婚協議中末涉及的財產也包括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一方在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夫妻共同財產及偽造債務侵占的另一方的財產。
7如何認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包括分居期間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
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或者分居期間達成的財聲分割協議當事人無證據證明其具有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的法定情形或協議已經覆行完畢的應認定協議對雙方有拘束力。如果財產分割協議以離婚為前提條件而雙方未離婚的應該允許當事人反悔。
8離婚后的財產糾紛中財產價值的確定
審理離婚后的財產糾紛財產的價值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確定若屬于雙方約定或法院判決不予處理的財產財產價值以處理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若屬于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財產價值的確定可適用“就高”原則即離婚時財產的市場價值高以離婚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處理財產時的市場價值高以處理財產時的市場價值確定。
9夫妻一方通過福利補貼等方式取得產權房但為取得該房產而與用人單位簽有服務期協議的離婚時該房產的處理
夫妻一方在婚后通過福利單位補貼取得產權房但同時與用人單位簽有服務協議的由于該方對此房的獲得具有較大貢獻且其將來擇業的自由會在服務期內受到限制因此夫妻離婚時因服務期問題而導致房產權利受影響的事實尚未發生的對該房產的分割應考慮尚存服務期的長短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適當多分給簽有服務期的一方。
10夫妻離婚協議中約定財產歸一方所有的債權人能否以夫妻一方故意逃避債務為由撤銷該協議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五條規定即使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無需行使撤銷權。若一方所負債務為個人債務的債權人有權行使撤銷權。
11離婚訴訟中當事人提出采用競價方法確定房產權利歸屬的處理
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財產的處理應以照顧女方和撫養子女一方的權益為原則。在處理共有房產時當事人提出采用競價方法確定房產權利歸屬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予準許
(1)雙方同意競價
(2)雙方經濟住房等條件基本相同。
12夫妻雙方婚后出資購房產權人可能登記為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也可能登記為夫妻雙方或某一方與子女或者只登記為子女一人如何確定該房產權利
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購買的產權房無論登記為夫妻雙方或一方均為夫妻共同財聲。若產權登記中有子女則為夫妻雙方與子女共同所有。在戶權登記中末約定按份共有的應認定共同共有。
至于產權人只登記為子女一人的房屋所有權問題上海高院民事法律適用問答2005年第3期(總第16期)問題六巳有答復。但鑒于未成年子女未出資也不承擔還貸義務在處理房產權利時可適當調整子女所得的比例。
13夫妻一方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屋權利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的處理
夫妻一方婚前出資購置房屋權利登記在雙方名下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如未約定按份共有可認定共同共有但在離婚分割該房產時出資一方可適當多分。
14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遺產的分割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作為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可以繼承遺產但繼承人之間尚未對該遺產進行分配的由于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仍有權放棄繼承因此離婚訴訟中法院對繼承人的配偶要求分割該遺產的請求不予處理但可以保留其訴權由當事人在其權利條件具備時再主張分割。




